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怎么写?

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要将将房屋抵押的事实写在借条当中,具体内容如下所述:借条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此据借款人: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二、借条是否需要约定利息?个人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对借款是否计算利息含糊其辞,为今后纠纷埋下了隐患。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往来上亲朋好友之间更应当明明白白,这样反而更有利于长久保持情谊。因此,借贷时应当明确借款有偿无偿,有偿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月息还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还是 提前分段支付。这些情况都要在借条上约定清楚明确,才能避免以后发生纷争。一般民间借贷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据法律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借贷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2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2年内及时要求借款 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生活中常见情况是出借方进行过多次口头催促还款,但由于没有保留书面证据,一旦面临诉讼时在时效上就存在重大的举证风险。其实有一个办法可以轻而易举解决这个问题,即“新桃”换“旧符”,如果在催促还款时借款人暂时无力清偿借款,可以在诉讼时效将要届满前要求 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以新借条换取旧借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时效届满问题。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但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如果借贷数额巨大,为确保借款资金安全,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担保有物保和人保两种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当然要经过同意)的财产担保(一般为不动产),这样就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比较麻烦。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友在借条上签字作保。担保应当使用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尽量拉长一点,不能短于借款还款期限。一旦发现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丧失还款能力,应当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以防止保证期间届满,担保人不 承担保证责任,致使担保落空。我们国家对于借条这方面所作出的规定实际上还是比较严格的,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关于借条是否有利息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就按照法律当中规定的来进行。按时不能够过高,否则的话成为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其次就是借条书写必须要签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务合同范本中的注意事项
      在劳动法颁布之前,劳动雇佣关系混乱,用人单位逃避责任,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我国劳动法颁布之后,劳动雇佣关系得到法律的规制......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近似商标”
      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先权商标近似,要先看该商标与在先权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然后从商标的整体结构、读音和含......


·一、变更抚养权法定条件?
      一、变更抚养权法定条件有哪些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如何认定
      很多刑事犯罪中,都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但是每个犯罪中对非法占有的认定又有所不同。今天,我们一起来说一说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如何......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


·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可以随意降薪吗?
      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可以随意降薪吗疫情防控期间公司不可以随意降薪的,疫情期间的工资应该按以下标准确定: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不能优先购买
      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不能优先购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


·旷工多少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
      旷工多少天可以开除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而未到岗工作。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标......


·法庭一般多久开庭时间有规定吗?
      法庭一般多久开庭时间有规定吗?法律上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开庭的具体时间,只是明确规定了受理后的审结期限。具体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


·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就一方的婚前财产来看,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通常都是认定为个人财产,然后进行处理的。但从法律上面分析,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呢?相信很多人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