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买卖不破租赁在保护谁的权益?

一、买卖不破租赁在保护谁的权益?保护原租房的权益,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二、 适用瑕疵情况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卖不破租赁”精确地理解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更为准确些。但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给予明确。2、是否适用于“动产”。“租赁”,依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条款并没有对租赁物进一步设定限制,就是可包括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从字面看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可以适用“租赁物所有权让与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原则。但是当我们将这个概念运用到229条的时候,不禁会发现,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 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合同法》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但司法习惯是这样做,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确。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4、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二者效力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解决,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怎么处置,并且从“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来看,买卖的行为也是发生于后,按理说应该也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有关买卖不破租赁的司法解释和相关定义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买卖不破租赁行为的认定应当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来进行认定,但主要的目的在于保护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不得因产权转让而导致发生矛盾和纠纷的相关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诈骗拘留后不能取保候审原因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


·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生活中如果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果触犯法律的话,我们即可采用民事诉讼的方法来维护自身......


·一、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怎么划分?
      一、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怎么划分?酒后驾驶机动车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具体内容如下: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


·法定继承中继承者怎么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中继承者怎么分配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根据《继承法》的相......


·劳动法中工厂倒闭怀孕员工赔偿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中工厂倒闭怀孕员工赔偿有什么规定?一、工厂倒闭怀孕员工的补偿怎样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如遇工......


·如果是定期存款怎么存?
      存款对于大家来说都不陌生,但是很多人都会选择去存定期,而定期存款怎么存可能不太熟悉,首先定期存款是要去银行存的,之后在开户后将账户输入进去,......


·分公司人员合同签订和谁签?
      分公司人员合同签订和谁签?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


·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该怎么办
      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该怎么办有的单位招人是想要作为管培生进行培养,此时就会下功夫来对劳动者进行业务培训,为避免劳动者培训了之后就辞职的,......


·人事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
      试用期离职的劳动者还是有很多的,因为在试用期觉得这个岗位并不适合自己。当然,在试用期离职肯定需要办理一些手续的,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下人......


·取保候审后一般多久可以判刑?
      取保候审后一般多久可以判刑?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通俗的说就是先将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里保释出来,等候审判。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主体是什么
      网络自媒体等快速发展的时代,国家在公共广播和公用电信等各方面都不断在进行修建和技术上的革新,其本意也是要为您提供更好的媒体资源,更加优化的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