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版权可以转让的?

版权可以转让的有哪些2023
  
  一、版权可以转让的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中可以转让的权利有以下: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权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根据印花税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当按所载合同金额的0.5‰贴花,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所以,对个人转让著作权应当按所载合同金额的0.5‰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版权转让之后,作品的修改权是属于受让方的,也就是说修改权属于版权的受让者,修改权也就是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所以,版权转让之后,原作者就已经失去了作品的修改权。但是,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而改编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修改权不受保护期限的限制,所以,作者死亡后,修改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写纸条威胁别人是什么罪?
      写纸条威胁别人是什么罪?一、写纸条威胁别人是什么罪?发恐吓纸条属于违法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如果情节较轻,承担行政处罚......


·什么是证据链闭合
      证据链闭合是指缺少任何一个就不能得出唯一肯定的答案的一系列证据。而证据链是法律术语,指一系列客观事实与物件所形成的证明链条。公安刑侦人员在破......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包括了哪些
      在夫妻个人财产中,我们发现其中还包括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一般这个个人特有财产是仅仅用于个人的生活起居的,常见的如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那究竟这......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近期山东省在全省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最先开展,直至2017年7月......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独生子女证明在办理的时候需要遵循什么规定?
      独生子女证明在办理的时候需要遵循什么规定?独生子女证明开办地址和流程:(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最关心的就是赔偿问题,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有一套程序,会在现场勘查结束后规定时限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


·股东申请破产的条件和程序
      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一)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


·事故认定书必须要诊断证明吗
      不需要。交警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不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