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8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8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4、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5、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6、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过鉴定可以明确伤残等级,8级伤残对应的一次性伤残金是11个月的收入,伤残津贴是月工资的20%。如果职工等治疗结束后提出解除合同,单位还会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还有医疗补助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吗?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现在很多人在签订了协议之后,往往还会将协议办理公证,以加强该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对于遗嘱来说,当事......


·继承父母的房子契税多少?
      继承父母的房子契税多少?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过户房产,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


·装修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装修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装修保证金会在业主装修合格之后退,《物业管理条例》并未明确规定装修押金收取规定,关于装修押金的收取数额、返还时间,业主与......


·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法律的普及,我们知道处罚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处罚有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如果我们碰到一些纠纷的时候怎么判断是属于民事处罚......


·起诉离婚因为在程序上的要求更为复杂
      起诉离婚因为在程序上的要求更为复杂,因此现实中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不会先考虑这种方式,通常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向法院提起离......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职工还需要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实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职工还需要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实际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据此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很多人在提出申请之后都想要知道到......


·一方不在抚养权怎么变更
      一方不在抚养权变更只能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


·一、触犯重婚罪怎么取保候审?
      一、触犯重婚罪怎么取保候审?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被取保候审后,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所以重婚罪的嫌疑人一般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公民的肖像中衍生出了肖像权,而这种权利属于人身权当中的一种,自然而然也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换言之,就是不允许他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否则就要承......


·有的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就先购买一套房子,这样结婚的时候,还能
      有的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就先购买一套房子,这样结婚的时候,还能有个新房。而就婚前购房这样的行为来看,其实在婚后很容易产生纠纷。于是有的人就会想......


·保证责任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保证责任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保证责任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特性,一是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或一方虽以个人名义举债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