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地方志属于职务作品吗?

地方志属于职务作品吗?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这一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条例,仍维持了地方志分为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三级的规定。同时明确,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职务作品。 考虑到编纂地方志需由地方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为了不给乡镇、村设定义务、增加负担,该条例仍维持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关于地方志分为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三级的规定。由于地方志属于“官修”的信史,不同于个人的自由著述,条例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二、种类归属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3、特殊职务作品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定了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也是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要求员工创作出相关的职务作品,因为在创作职务作品时会利用和使用到企业的各项资源,所以职务作品的归属权也是不属于公民所有的,同时在创作职务作品时双方也是可以进行约定来支付一定的报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聘请辩护律师才好
      不管是哪一类型的纠纷,当事人有需要的话都是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的。但是聘请到一位好的律师,能够帮助自己处理问题的律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调解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调解不还怎么办?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


·烧伤工伤鉴定什么时候?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以避免一些意外情况,例如人们常说的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相关活动所遭受的突发性意外伤害,而烧伤是工伤......


·买卖过程中传真合同怎么签?
      买卖过程中传真合同怎么签?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我国《电子签名......


·故意的结果犯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的结果犯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既遂犯是指满足如下特征的犯罪: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


·碰瓷者碰瓷被撞死怎么判
      碰瓷者碰瓷被撞死怎么判碰瓷者碰瓷被撞死怎么判据了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


·一、我醉驾复议成功了之后还会判刑吗
      一、我醉驾复议成功了之后还会判刑吗?如果醉驾之后复议成为了酒后驾驶,那么还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复议结果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用判刑。......


·夫妻间存在盗刷信用卡吗?
      夫妻间存在盗刷信用卡吗?一般来说不存在。信用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可以支配。但是如果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华人民......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怎么处理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怎么处理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


·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子吗
      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子吗?居住权人是无权进行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


·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不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