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股东会决议需要召开吗?

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股东会决议需要召开吗?
  
  一、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股东会决议需要召开吗?
  
  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股东会决议不需要召开,一人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所有决议是以股东决定的形式单独出具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三、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
  
  1、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程序问题。
  
  公司此次股东会会议是由董事长通知各股东的,而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有权召集董事会会议,但并无召集股东会会议的直接权利。因此,董事长个人在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情况下,无权擅自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不论股东是否按照"通知"参会和表决,都不应该影响其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权利。
  
  2、会议通知时间问题
  
  如果该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之间也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
  
  3、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股东会决议的有关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如果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还有其他违反公司章程特别规定之处的,也可以作为撤销的理由。
  
  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是一个自然人,公司的任何重大决策都可以独自决定,故此并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于此种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防止在公司破产时被要求承担较重的责任,公司任何一笔注册资金的使用一般都会详细记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随着现在科技日益发达,人们能在越来越多的地方自由地发表言论。
      随着现在科技日益发达,人们能在越来越多的地方自由地发表言论。可是这种言论自由有时候会对无辜的人造成误伤,更有甚者更是对他人进行诽谤,尤其是对......


·一、双方都出轨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双方都出轨财产分割怎么办?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


·三倍惩罚性损害赔偿是由谁来进行支付?
      三倍惩罚性损害赔偿是由谁来进行支付?违法者来进行赔偿。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大多是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或者由法律法规对惩罚性赔偿的最高数额作出限......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1、询问病史。(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


·劳动仲裁有用吗,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劳动仲裁有用吗,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一、劳动仲裁有用吗劳动仲裁一般是有用的,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些相应的材料,包括证明......


·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一些老人在病重期间,往往会立下一个遗嘱,将财产分割等事项写清楚。等老人去世后,遗嘱的继承人就应该按照遗嘱的内容处理......


·离婚案原告不到庭能否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


·房屋通道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通道协议是怎么规定的?对于农村邻居间的公共道路到底留多宽是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的。一般是由村集体规划(例如在划分宅基地的时候两块宅基地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产品缺陷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产品缺陷种类有哪些?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虽然人们对于产品安全相关事项注意得非常仔细,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产品有非常严重的......


·高层有高空坠物谁来赔偿?
      高层有高空坠物,高空坠落物品,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能够确定物品使用人,则使用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果不能确定物品使用人,则全体住户均应承......


·企业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做?
      企业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做?一、企业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