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肺裂伤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一、交通事故肺裂伤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1、交通事故肺裂伤伤残鉴定一般是二十天;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2、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4、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二、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三、交通肇事罪立案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专业的医生肯定也不能准确的回答肺裂伤的伤残级别,作为医生也是只能给出一个大概的参考准则而已,但肺裂伤还是需要有伤残鉴定的这个过程。对于出报告的时间也没有必要太过着急,鉴定机构需要为鉴定意见负责任,工作需要的话也不能去关注鉴定时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如何确定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


·看守所最多关多长时间?
      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是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此时就会将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但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也是有期限的,而不......


·公司侵权保全公司财产要怎么做?
      经济共赢的时代,合作与互助已经成为您创造财富的主要手段。各公司之间的财产联系越来越密切,但是人的心态总会发生变化,随之而来的财产侵权诉讼的案......


·刑满释放去哪领补助金
      刑满释放后不一定有补助金的,要看当地政策。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


·民间空放贷款借条没有写怎么证明债务关系
      民间空放贷款借条没有写怎么证明债务关系?可以通过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三个月的租金合理吗
      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三个月的租金合理吗?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为3个月的租金是否合理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双方自行协商的。《民法典......


·私募基金代销渠道有哪些?
      私募基金代销渠道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有哪些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私募基金有多种分类方法。在此,我们将仅以常用的投资对象进行划分。从国际经验......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显而易见,在当今这个开放的经济化社会,个人投资方式也迅速得到发展和扩大,从目前的市场规律来看,新三板已经成为......


·产品有缺陷的话该怎么办
      产品有缺陷的话该怎么办一、产品有缺陷的话该怎么办产品有缺陷,有可能要承担产品缺陷责任。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一)人身伤害赔偿“......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对于国内经济情况以及工业用地中存在突出问题,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随着《关于落实“十三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