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公安怀疑贩毒怎么办?

被公安怀疑贩毒怎么办1、各地公安机关发现异地毒品犯罪线索的,必须及时向异地公安机关通报,重要情报线索同时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异地公安机关必须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提供线索的公安机关。向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询和提供相关毒品犯罪信息或资料的,应当通报简要案情和发出请求协作函;向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采取强制措施、扣押或者追缴与毒品犯罪活动有关的财物、证据的,应当通报案情和发出请求协作函,以及提供完备的法律文书并承担相应的法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侦办毒品案件,必须先报本省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同意,并由本省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向协作地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通报案情、交流意见,同时报公安部禁毒局备案。在协作过程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查扣的毒资及财产,由立案单位随案处理,协作方不得擅自截留、变更强制措施或重复扣押、冻结有关财产。立案单位撤销案件的,必须及时解除相关的法律手续并书面通报协作方。3、在侦查协作过程中,协作方发现己方对案件也有管辖权的,一般情况下不重复立案,由先立案的公安机关继续负责侦查,特殊情况经协商或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可以移交案件。协作双方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立案方为保护特情或线索来源,请求向协作方移交案件的,协作方应予接受;在协作地发现复杂的贩毒网络或仍在加工生产的制毒窝点,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和处理更深层次的毒犯,协作方请求移交案件的,原立案方应予接受。4、在毒品案件侦查协作中查扣的毒资和涉毒财产,协作双方应该共同清点,并交由立案单位随案处理。办案单位取得罚没返还后,必须按比例与协作方分享。办理过程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二、对非法运输毒品行为如何认定?我国是将运输毒品的行为单独作为一种犯罪行为,规定在刑法之中,而且历来是对运输毒品的行为,作为毒品犯罪中的重点予以打击, 1979年刑法中,即已规定对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者其他毒品的行为予以惩处,已经明确将运输毒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我国1997年刑法第347条将运输毒品罪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并列,并且作为行为选择性罪名而被置于同一条文中,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定刑和量刑标准。但是,对运输毒品罪的概念,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并未取得一致认识,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1、所谓运输毒品,是指将毒品从某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区域范围则限于我国国内。2、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输毒品的行为,也包括明知是毒品而受雇帮助运输的。3、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4、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5、运输毒品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为他人运送,包括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或采取随身携带的方法将毒品从甲地送到乙地的运输行为,转移运送毒品的区域,应以国内的领域为限,而不包括进出境。6、所谓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或出于其他原因,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为他人运送毒品的非法行为。综上所述,如果公安怀疑贩毒那么也是在有前提条件下才会怀疑的,而且公安办案都会讲究证据,如果没有贩毒的行为那么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只要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如果有贩毒的行为最好自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续租时出租......


·2023年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吗
      2018年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吗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哪些情况属于立功表现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


·我们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我们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往往需要由交警判定责任方(过失方)和受害方,那么理所应当的,责任方就需要承担受害方的所有赔偿,其中有一项涉及到误工费......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地区围绕土地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由于农村中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


·土地征地补偿临时占地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土地征地补偿临时占地的补偿项目有哪些?一、土地征地补偿临时占地的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咋办
      聘请农民工干活,支付劳动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总有一些无良用人单位和“黑心”老板,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甚至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这样的行为,必......


·法院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多数人是因为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才起诉离婚的,因此法院会不会判离是这类当事人最关系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夫妻中一方向法......


·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一、在哪些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


·债务人不想还钱应该怎么办
      现在普遍出现的现象就是债务人不想还钱,大部分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是个人,而要是遇到债务人不想还钱,可能很多人就不知道要怎么去讨债了,毕竟对方可......


·酒驾300mg怎么处罚
      血液中酒精浓度3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


·鼻子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鼻子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