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什么叫残疾赔偿金?

什么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二、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三、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注:详见第30条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25条内容2、第30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因为受到一定的伤害,人身有伤残,从而导致全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此时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此时,考虑到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不一样,那么对伤者作出的赔偿也不同,一般是要先确定伤残系数,然后再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计算,而计算年限通常为2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中止三个特性是什么
      犯罪中止三个特性是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


·买卖纠纷和诈骗的区别
      性质不同。卖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买方的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涉及数额较大的,卖方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买卖......


·网上买到假口罩怎么处理?
      网上买到假口罩怎么处理?一、网上买到假口罩怎么处理?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管理部门以及电商平台举报,对利用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发布涉......


·北京市政府推出的限房价、限住房面积的两限房,销售对象和申请条
      北京市政府推出的限房价、限住房面积的两限房,销售对象和申请条件都有限制。可以说,除了普通的商品房以外,其他性质的房产都有一些对号入座的意思。......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


·缓刑期内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按照法律中的要求,缓刑人在缓刑期间内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也不能再犯新罪,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但要是在缓刑期内发......


·行政拘留羁押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行政拘留羁押的时间最长是多久?行政拘留的时间最长是15天,有两种以上违反行为的,拘留期限最长是2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


·劳动者究竟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
      作为劳动者,一般都会十分关心加班费的问题,都不希望自己付出了劳动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究竟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呢?此外,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算童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算童工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是不满16周岁的,都是使用童工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


·现在病毒没上班有工资吗
      现在病毒没上班有工资吗?病毒没上班的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自行车逆向行驶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自行车逆向行驶相撞责任如何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