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法律规定丧假多少天?

法律规定丧假多少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根据《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另外,国家规定丧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的丧假。二、职工请丧假需要出示死亡证明吗?一般不出具,但单元有相关规定的,职工应遵守。现实糊生活中,因丧假的特殊性,大多数单元不会要求员工出具亲属死亡证明。但是因为个体员工骗丧假的行为也是存在的。所以有的公司规定,职工请丧假必需填写告假单,并出具各项证明等,员工应予以理解并遵照执行。如员工确实存在严重违反诚信的行为,单元可按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建议用人单单位在操作中可以更加人性化,有职工请丧假,尤其是直系亲属去世时,可派人上门慰问,温暖职工的同时,也对其告假理由是否属实起到了核实的作用,有时又何必非要依赖一张纸质的证明呢?三、员工外婆去世可以请丧假吗?由单位自行规定,建议单元人性化处理。由于我国历史形成的习俗,祖辈的丧礼,孙辈一般也在必需列席的规模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也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规模,有的单位规定,职工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时,给以一天丧假,至于这种景象是否有路程假,由用人单位自行划定。就丧假的天数来看,通常是介于1-3天之间,不过要是路程比较远的话,也是可以再适当的多给予一些时间。至于哪些亲属过世可以请丧假,通常情况认为是父母、子女、配偶,这里的父母就包括合法配偶的父母。但是像祖父母、外祖父母过世,是否能享受丧假。一般来说是不行的,不过还是要看单位的规定,若是不能按照丧假对待,也是允许员工请事假或者年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
      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一、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访谈类作品是采访者与被采访者进行思想交流的产物,具有区别于一般新闻作品的特殊结......


·软件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哪些著作权根据作品种类的不同,分为了作品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美术著作权等等。而关于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则都是一样的。今天,我......


·离婚协议上写的财产给子女反悔能撤销吗?
      离婚协议上写的财产给子女反悔能撤销吗?当然是不能撤销。如果赠与人可随意撤销赠与,一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二是违反了当代契约签字生效的原则......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作的司机来说本身也是后悔不已。但是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再......


·纸箱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
      纸箱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纸箱销售合同甲方:乙方:一、纸箱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二、双方约定:1、甲方提供纸箱长、宽、高尺寸和需要印......


·协议离婚宝宝抚养权怎么办?
      协议离婚宝宝抚养权怎么办?一、协议离婚宝宝抚养权怎么办?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


·拒执罪到公安局什么部门立案
      一、拒执罪到公安局什么部门立案?拒执罪一般需要到公安机关侦查部门进行立案,在侦查确定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且掌握了确切的证据之后,就可以将案......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要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要哪些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


·股权无偿转让税收情况是怎样的?
      股权无偿转让税收情况是怎样的?股权无偿转让税收情况无偿转让股权的税收问题分以下三种情况:(一)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父母、养子......


·非法同居的财产如何界定?
      非法同居的财产如何界定?关于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


·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
      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198、被指定的监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