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该怎样进行代位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存的,只得由其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的子女已死亡的,因其无继承能力,不能继承,这才发生代位继承。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该怎样进行代位继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该怎样进行代位继承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但是,无论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应当分配的份额。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但是,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中如果有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二、代位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实践中认定代位继承,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制度。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况,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在遗赠中也不会发生代位受遗赠。
  2、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的一种继承方式。
  因此,代位继承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亊实为发生根据和前提条件的。
  3、代位继承是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制度。
  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称为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为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不能是旁系血亲,也不能是长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在进行代位继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人可以被代位,而哪些人又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同时,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但是,无论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应当分配的份额。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鉴定报告需要双方确认吗
      医疗鉴定报告需要双方确认。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


·一、无证离婚怀孕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离婚怀孕赔偿标准是什么?无证离婚怀孕不是正常的婚姻关系,是不受到法律保护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必须要共同承担相应的......


·哺乳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哺乳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哺乳期公司解除合同的赔偿主要是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如果有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处理
      如果有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处理一、如果有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处理?遭遇家庭暴力,不能忍气吞声,要懂得求助。遭遇家庭暴力的求助方式主要有找社区妇女组织进......


·盗窃罪一审判决书什么时间生效
      您可知,现在的盗窃行为并不像过去那样采用一些比较原始的手段,盗窃犯罪趋于团伙作案,而且采用的手段有些都是比较智能化的,盗窃的这种行为是时刻威......


·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力
      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力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会约定男方或者女方净身出户,也就是不会分得任何的财产。对此,还会选择签订书面的净身出户协议。......


·欧洲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欧洲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在实践中,我们知道我国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其他用地根据不同的用途土地使用权期限也是不同的。近年来,有不少的人在海......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要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要怎么办?一、公司注册地址到期要怎么办?公司注册地址到期却没有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会影响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年审。营业执照年审......


·具体的挂靠是什么?
      具体的挂靠是什么意思?现在出现了许多新技能,有挂靠证书,驾校挂靠,挂靠单位等等,挂靠对于现在的企业公司有很大的帮助,对工作人员也有很大的帮助。......


·公司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融资的概念是什么?一个公司在成长过程中会用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金、设备等。其中资金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因此,不管是大型公司......


·用人单位能随意规定试用期吗
      处于试用期期间的劳动者,此时尚不能算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只有顺利的通过了试用期的考核,转正之后,才属于正式员工。而通常情况下试用期一般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