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子女的继承权利会因为继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吗?

继子女的继承权利会因为继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吗?继子女的继承权利不会因为继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母离婚必然解除。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无论由继父或养母抚养,仍是继父母双方的继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如继父母离婚时经生父母及有识别能力的养子女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未成年的继子女一方面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由生父母抚养;另一方面可以变更收养关系,由养父或养母一方收养。但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要求,不得侵犯未成年继子女的合法权益。二、如何判定抚养关系1、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承担了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者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达3年以上。这是客观因素的认定标准。(1)继父或继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具体包括继父或继母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继父或继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承担继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2)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对继子女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帮助,在思想、学业上予以关怀、培养,包括对继子女在知识传授、技能训练、思想品德培养、身体和智力发展等方面的帮助、教育、保护和支持,均应视为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扶养的重要标志至于共同生活的时间,有的学者提出继父或继母扶养继子女应达到5年以上才能认定其形成扶养关系。2、继父母不仅对未成年继子女经济上的供养或劳务上的扶助应认定为形成了扶养关系,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继子女的经济上的供养或劳务上的扶助,以及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的经济上的供养或劳务上的扶助,都应当认定为其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因此,有人总结出以下四种情形②:(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只要出现以上情形的任意一项,即可认定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父母离婚只是对抚养关系有影响,对扶养关系并不会造成确定的影响,也即对于继子女而言,即使继父母离婚了,抚养关系依旧是可以形成的,此种情形下,不管是继子女,还是继父母死亡,其他存活的主体都是有继承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的维权要点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维权要点有什么?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具体程序如下:
      具体程序如下:一、选择伤残鉴定机构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伤残的,首先要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负责这起试管的交通部门委托公安部门的相关法医进......


·哪些行为属于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一、哪些行为属于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1、登记备案信息失真。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完整、不......


·瞒报、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
      瞒报、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瞒报、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


·房改房可以进行交易吗?
      房改房可以进行交易吗?一、房改房可以进行交易吗?1.房改房和商品房是不同的,现在市场上出现的房改房一共有两种,一种是部分产权房,另一种是完全......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公路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他是我们日常交通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宽阔平整的的公路能给我们带来许多便利,所以公......


·聚众斗殴罪犯罪类型是什么?
      在社会上时而出现一伙人互相打斗的聚众斗殴行为,这样的行为会严重的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国家对于这样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的事件,以刑法......


·如何撰写餐厅股权转让协议
      如何撰写餐厅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作为一个常见的合同文书,不仅用于大型企业之间,在当下的许多小企业之间也十分受用。股权转让关乎着受让者以......


·人民法院对于告诉才处理侵占的是怎么处罚的?
      人民法院对于告诉才处理侵占的是怎么处罚的?《刑罚》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检察院批捕了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批捕了可以取保候审吗?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批捕以后只要满足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会比较困难。刑事诉讼法第中规定六十五条【取保候......


·罚没款金额标准是多少?
      罚没款金额标准是多少?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行业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如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在200元到2000元之间。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