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重新计算起诉时间吗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重新计算起诉时间吗?1、讼时效中止,中断后都是要重新计算起诉时间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时间点是不一样的。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2、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3、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2、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3、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4、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通则137条)通过上文我们能够明显的了解到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和原因都是法定的,反观诉讼时效中断就不一定了,很多时候,有可能是原被告双方自己的某些行为就会导致之前的诉讼时效全部归于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抚养费包括学费吗?
      离婚抚养费包括学费吗?离婚后,不进行抚养的一方应当对未成年或不具有劳动能力等满足条件的子女支付一定数目的抚养费,否则可能会被起诉。抚养费包括......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而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但无论夫妻打算通过怎样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此时都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的。按照规定......


·现实中,关于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是难以计算的,在不同的情况下因
      现实中,关于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是难以计算的,在不同的情况下因为参考因素的变化就会导致最后的赔偿数额是不相同的。我国也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相关......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启动破产清算,清算组接管企业并全面核算资产负债情况。对于核算好的企业财产,清算组会按照一定顺......


·公司股权转让后回购
      公司股权转让后回购一、公司股权转让后回购1、常见的股权转让情况包括企业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或企业投资者向第三方转让股权。转让时双方应就转......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类型有什么?
      建筑公司在完成一项工程的时候都会应国家的要求专门进行质量的检测鉴定并且在结论出来后将作为合法的依据向人们公示,这也是给那些购买或者使用建筑的......


·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是什么?一、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是什么?行政责任是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


·《民法典》收养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收养条件有哪些《民法典》收养条件有哪些(一)、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二)......


·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哪些情况?
      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哪些情况?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在订立主体方面是不合法的,存在瑕疵,当然了在意思表示方面也是不真实的,内容方面违反了社会公共......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所谓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要达到业主所要的需求,这种是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等规范的标准要求、文件及其合同要去除规定的综合特......


·防卫过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是可以通过正当防卫的手段保护自身的。许多人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在防卫过程中由于行为过激,造成防卫过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