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怎么办?
一、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怎么办?
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可以聘请专门的鉴定人员来参与犯罪数额的鉴定,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于已经销售出去的销售金额的计算,往往是以已经查清的具体销售金额为准,并以此对行为人定罪量刑,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大。而对于制造、储存、运输或者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的计算标准,由于标准适用不统一及实践中普遍出现的认定难等问题,司法困惑较大。而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标准直接关系到行为人的罪与非罪、罪重罪轻等重大问题,所以对其适用的确定性亟需进一步统一明确。
二、侵犯知识产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
1、假冒注册商标罪
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体工商者,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节。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予以销售的行为。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假冒专利罪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5、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 (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邻接权、非法复制、出版、制作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音、录像、计算机软件、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7、侵犯商业秘密罪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商标或者是商业机密等都属于知识产权,任何知识产权案件的量刑,都是根据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来加以确定的,若是司法机关在审核案件时,不能很明确的认定犯罪的数额,此时无疑是会影响量刑的,给出在审核的过程之中,需要确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实施后损失的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老人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
老人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老人不能写字可以选择代书、打印、录音录像以及公证等方订立遗嘱,若是老人遇到了危急情况的,也可以选择口头的方式订立遗嘱。......
·关于借据借条区别是什么?
关于借据借条区别是什么?借条和借据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名称不同。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
·定金合同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生效
定金合同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生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
·剖腹产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剖腹产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发生合同违约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分别是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我国绝大多数的普通公民一般都比较清楚的......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内容?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内容?(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
·打官司不找律师可以吗
打官司不找律师可以吗有的人打官司没有请律师,而有的人却偏偏喜欢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那么打官司不找律师可以吗?这是很多人都在咨询我们的一个问......
·合作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合作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
·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现在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基本都是通过转让的,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土地使用年限。也就是说在这段期限,土地使用者有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