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前的注意事项
  1、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所以其价值很难有一个公证的评估。因此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前,必须对目标股权进行一个充分评估,否则股权价值评估过高是不能达到预期的担保作用。
  质押合同签订前,需要收集目标公司以下信息:注册资本的构成(现金资本、其他资本各占比例)、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等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的信息。收集信息后建议请财务或外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
  2、了解目标公司的章程对股权质押是否有特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质押应当取得出质股东以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如果目标公司章程有更高的规定,适用该规定。所以签订质押合同前,一定要了解目标公司章程规定,同时收集目标公司股东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决议需要股东签字+手印)。
  3、股权质押成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在实践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质押合同有不同的规定,有些要求按照工商局自己的格式和内容制作合同,这就要求签订质押合同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当地工商局对合同模板是否有具体的要求。
   二、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
  1、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是需要提供相应资料,主要包括: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或名称及其出资额的公司股东名册;
  (3)质押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为了避免纠纷,应当在质押合同中明确这些资料应当由谁在合同签订后几天内提供。
  2、如果采用工商局的质押合同模板不能够满足担保的要求,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三、股权质押设立后的保障性条款
  如果股权设立后股权价值大幅度下跌,仍然达不到逾期的担保效果,所以需要在合同条款中设立相应的条款来保障我司的利益,要求对方提供其他相应的担保否则我司有权提前处置质押股权。
  1、 在合同设定出质人应当恪守诚信、善良、及时告知的义务。股权质押仅仅出质的是财产权利,出质人仍然能够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所以必要要求出质人不得作出损股权价值稳定的表决,或者应当阻止其他股东作出此类决议,同时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向我司告知任何可能影响股权价值的信息。
  2、 其他能够影响股权价值情形。根据《物权法》规定,只要是不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财产。由于在实践中很难证明出质的股权价值是否有明显减少,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具体的条件下我司有权提前处置质押股权。
  在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前、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以及股权质押设立后的保障性条款了解注意事项,从而保障投资方合法权益,进而保障投资安全,有利于促进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投资业稳定发展,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获得误工费后是会被扣工资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


·多个子女不同意继承房产怎么办
      多个子女不同意继承房产怎么办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


·纪委立案侦查后续工作是什么?
      纪委立案侦查后续工作是什么?一、纪委立案侦查后续工作是什么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根据我国一般程序,下一步是展开对案件的侦查。警察会迅速开展对......


·监理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监理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监理是具有法人资格,有有关部门发放的有关于建筑方面监理的证书,监理公司的法人也是企业组织,只是不同于一般的公司法人的工......


·一、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


·故意伤害和互殴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故意伤害和互殴的证据种类有哪些故意伤害和互殴的证据种类有哪些?刑诉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了证据的七个种类。第一、物证、书证(1)物证是指以其物......


·房屋拆迁协议有什么内容
      房屋拆迁协议有什么内容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必须要对被拆迁人做出合理的补偿,而在双方就房屋拆迁达成一致之后,就需要实际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那么......


·所有的楼盘在进行修建的时候,虽然都是由开发商承包给专业的施工
      所有的楼盘在进行修建的时候,虽然都是由开发商承包给专业的施工单位进行的,但是工程在竣工以后,开发商对于房屋的质量是有过验收的。因此我国公民在......


·和林格尔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不断的提高,各个地方都在建一些基础公共设施,比如说有的地方就在建机场,建机厂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


·外观专利申请和费用如何规定的?
      外观专利申请和费用如何规定的?外观专利申请1、申请阶段专利申请流程所需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


·国家赔偿法十九条如何解释?
      一、国家赔偿法十九条如何解释?第十九条【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