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


  一、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
  
  
  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4.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但是进行中断之后是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对当事人来说,也是有一定的好处,可以争取更多的时间,进行找证据来维护的个人合法权益,不过有利就有弊,坏处就是检察院也有时间找当事人违法犯罪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的协议一般在婚前就已经签订,表面看来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障,......


·新刑事诉讼法拘传解释是什么?
      拘传是一种强制方法,强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接受讯问。一般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一种强制首段,在必要时可以使用强制械具。那么......


·经侦立案拘留时间是多久?
      经侦立案拘留时间是多久?1、刑事拘留,其拘留时间为1、一搬案件是公安3天,检察院7天,共10天;2、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


·为什么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
      为什么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随着社会经济改革的深入,国家政府积极鼓励万众创业,由此鼓励了许多人成立公司企业,创业创新。但是要想成立和经营一个......


·国家赔偿最高额的具体金额是多少
      当我们受到伤害时,都会找到相关人员进行赔付。具体的赔付要根据你所受到的伤害进行界定才行。不过一般都有一个最低赔付和最高赔付。那么国家赔偿最高......


·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1、致伤因素多,伤情复杂在交通事故中,致伤过程复杂多变,可能发生撞击、碾压、挤伤、燃烧、爆炸等一系列伤害,同时还可......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一、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实施,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个人所得......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


·房子没立遗嘱怎么继承?
      房子没立遗嘱怎么继承?一、房子没立遗嘱怎么继承?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


·假想防卫致人重伤怎么处理?
      假想防卫致人重伤怎么处理?刑法理论上,对假想防卫的处理有不同的观点,比较通行的观点认为,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但可以构成过失犯罪,也可能......


·人的笔迹鉴定机构是去司法部门进行申请吗?
      人的笔迹鉴定机构是去司法部门进行申请吗?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