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破产程序诉讼管辖移送的时间是多久


  一、破产程序诉讼管辖移送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二、移送管辖后多久开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
  
  
  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 第八条,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期满后即可开庭,3个月内结案;法院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案情较为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案件争议标的较大、案件影响较广的)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30日的举证期限(15日答辩期可以覆盖),举证期满后即可开庭,6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具备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移送管辖不但有时间上的限制还有条件上的限制,人民法院会经过审查,认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会进行下一步流程,移送有管辖的法院,如果认为不符合移送的条件,会进行驳回申请。需不需要移送,大家也是可以判断出来的,不符合的就不要写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2死一伤能判多久?
      一、交通事故2死一伤能判多久?一般情况是处3到7年有期徒刑。有逃逸行为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买房子被骗了的话应该怎么办?
      买房子被骗了的话应该怎么办?1、以要求对方违约。2、房被骗可以要求对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3、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


·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一、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1、自带劳务承包。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


·再次起诉离婚期限是多久 再次起诉一定会判离婚吗
      再次起诉离婚期限是多久再次起诉一定会判离婚吗虽然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夫妻可以考虑通过起诉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起诉离婚也不会说绝对一次就......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


·先履行抗辩权定义是怎么样规定的?
      我们国家的合同履行抗辩权,他是针对请求权而言来进行的一种对抗的权利,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履行抗辩权种类主要包括三种,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先履行抗辩......


·一、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要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要判刑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肇事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具体责任比例区别对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单建人防车库工程招标范本
      单建人防车库工程招标范本单建式人防工程近几年来在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建设中越来越受欢迎,不少朋友都乐于参与该项目的建设。其中,单建人防车库工程......


·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最好的保障自身权益的方法。但并不是所有的......


·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根据不同的交通事故损害情况,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在这方面,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不同的赔偿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