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其中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此外,终身监禁一旦做出,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还规定,有上述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最高法刑二庭庭长裴显鼎说,终身监禁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的执行措施,但又比一般死缓更为严厉。
  
  
  《解释》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主要针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二是明确凡是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作出终身监禁,并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终身监禁不会像别的刑法只要认真悔改或者是做出重大贡献的,都可以减刑,终身监禁是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得影响。根据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终身监禁有好有坏,具体得还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心态,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得好公民,才是最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认定书没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是受到工伤之后的员工必须要进行的鉴定程序,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进行工伤鉴定,而工伤鉴定书是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的必要材料。由此可见工伤......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哪些标准?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哪些标准?我们知道,国家对于相关工程质量的要求非常严格,当一个工程施工队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时都会对它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


·工资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
      工资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


·一、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什么?
      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什么?一、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


·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一、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


·已经批捕的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已经批捕的可以取保候审吗可以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而且被批准逮捕的条件是比取保候审更为严峻和苛刻的。......


·只要撞死人就是交通肇事罪吗
      撞死人并不必然导致交通肇事罪。需要以下几个判定条件都满足才可以: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


·新刑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新刑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驾驶者醉驾做笔录一般问些啥询问时
      驾驶者醉驾做笔录一般问些啥询问时,需要在询问室进行,调查清酒驾的时间、地点、经过、因果和结果。询问室同时进行监控录像。对于醉驾,全部去追究和......


·工伤认定了可以报医药费了吗?
      工伤认定了可以报医药费了吗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