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5天了算批捕了吗
拘留35天是不算批捕的,一般要批捕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一般刑事拘留到了35天还没放人 ,意味着会在被关37天左右放人或者是递交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亲属无法会见,可以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
刑事拘留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最长37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原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也可以由审查起诉人员自行侦查。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一审期限:公诉案件为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简易程序为20天内审结 。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35天了也不算批捕,如果要实行批捕的话,那么是需要通知其直系亲属的,如果检察院下达了批捕的批准,那么基本在24小时内就会将涉案人员进行逮捕,同时也会通知其有关亲属。如果35天后还没有释放,那么最好去公安机关询问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离婚女方抚养小孩男方出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当代社会,现实生活离婚的人是非常多的,离婚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当事人还关系到孩子,因为离婚便会使孩子选择要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因此家都想清楚的了......
·并购基金可以中途注入吗
并购基金可以中途注入吗一、并购基金可以中途注入吗?并购基金我们一般是不能中途注入的,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个重要分支,该基金专注于......
·一、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女方虽然没有工作,但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是可以分到财产的。至于婚前财产的那一部分,有很多种情......
·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情形有很多,比如一方出轨、家庭暴力、感情不和等原因,都会离婚。但也经常有女方怀孕,男方提成离婚的情形。但此时女方是受到法......
·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
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被认定......
·交通肇事无证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无证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1、交通肇事无证逃逸的刑事处罚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一、分公司能签到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能签到劳动合同吗?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开发商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销售现房,此时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就不具有销售资格,换言之也就是属于违法销售。而现实中......
·司法鉴定文书审核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司法鉴定文书,是指我国的司法部门在对一些文书的鉴定上的规定和解答。这类鉴定主要是以鉴定的笔迹、图章、纸张等细节做较为详细的鉴定。那司法鉴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