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情形有很多,比如一方出轨、家庭暴力、感情不和等原因,都会离婚。但也经常有女方怀孕,男方提成离婚的情形。但此时女方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民法典》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确有必要”的情形是:
  (一)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二)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三)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五)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综上所述,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成离婚的。如果“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男方也是可以提成离婚请求的,但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能在女方怀孕时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一)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二)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三)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原则上,在女方怀孕时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当然有特殊情况的话则就是属于例外情况。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批捕或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不批捕或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什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


·举报工程质量问题部门是哪个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保修期之内,
      举报工程质量问题部门是哪个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保修期之内,如果发生过程质量问题,组织或个人有权举报投诉,但是如果超过了保修期就不可一投诉举报......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征地报批前,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补偿费......


·征地拆迁时,如何利用好行政复议争取高补偿?
      一、征地拆迁时,如何利用好行政复议争取高补偿?  进行征地拆迁时,拆迁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拆迁补偿低于标准的,被拆迁人可以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车辆没审 出了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车辆没审出了车祸责任怎么划分?一、车辆没审出了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车辆没年审,出了交通事故可能影响责任划分,但不一定影响责任划分。1、根据......


·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


·商业承兑汇票居间合同范本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居间合同范本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调资方):  乙方(居间方):  鉴于乙方帮助甲方获得实业集团商票贴现的......


·法院起诉多长时间受理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我们处处行事小心,但有的时候还是会因为某些事情要利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我们遇到了一些事情是用我们自己的力量去解......


·和孕妇打架导致其流产有什么后果?
      和孕妇打架导致其流产有什么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该怎么办?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该怎么办?在实务操作中,不少朋友都会遇到在接受了转让的债权后,债权到期但是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窘境。这样一来接受转让的......


·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死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罪名,也就是说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