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顾客店内意外受伤酒店要负责吗

顾客店内意外受伤酒店要负责吗?去店里消费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往往也会发生一些突发状况,给顾客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当顾客在店内面临突如其来的伤害时,店老板是否要承担责任?顾客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来看这篇文章一起了解一下吧!一、顾客店内意外受伤酒店要负责吗?现在的顾客法律意识比较强,维权能力也很高。很多顾客会误认为酒店会承担全部责任,但事实并非如此,往往事故发生后,酒店只承担部分过错,或者无过错。这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这里提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酒店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尽到了相关义务,那么责任就是减免的。比如:浴室已有“小心地滑”提示牌,;如果滑倒的是小孩子,则作为家长本身就有责任义务照顾孩子防止意外发生;如果是客人醉酒后自已误伤的事故。所以,发生事故后进行赔偿,要看自己过错有多少而定。二、保险理赔很多酒店平时都会上公众责任险,在顾客发生意外事故后,酒店要做好现场勘测取证,保留好必备的材料,然后拨打保险理赔电话。《保险法》规定:在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一) 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三)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这里的保险人是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是酒店。酒店对受伤顾客的态度我们建议在顾客受伤后,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把顾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并积极的陪同治疗。这往往是协商解决问题的前提,在调节的前提下,酒店方可以免除诉讼费用,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也可以将赔偿额度适当的降低。我们酒店要将顾客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尽量掌握,酒店方应防止顾客借用检查的名义,检查和伤病无关领域的治疗检查。其次,就诊过沉重所产生的费用,最好让顾客先行垫付支付,需要住院的应及时办理住院。避免顾客居住在酒店,因为按照保险理赔条例,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住院费、医疗费、营养费都在保险理赔范畴,其中营养费和护理费都在病历上写有医嘱,如果不住院,其中产生的费用就无法报销。在协商处理工程中,酒店方尽量选择一次性支付费用,这是很有好处的,预防客人日后病情发展恶化,费用扩大,追加赔偿。协商解决后,双方就赔偿方案达成共识,一定要让顾客签订免责书,防治后续问题发生。以上是我们就顾客店内意外受伤酒店怎么做给您提供的一些参考意见,总的来说就是建议各位经营酒店的朋友们要上好保险,平日里主要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在事情发生后要积极展开救援,安抚好受伤顾客积极开展治疗。就赔偿问题不要惊慌,最好咨询专业人士赔偿范围在多少合适。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使用证年限30年的情形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年限30年的情形是什么一、土地使用证年限30年的情形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年限最低是40年,没有30年的情形,关于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


·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当代社会,不管是哪个地方都会存在着一定的犯罪数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近一段时间电视新闻上经常报道河南地区发生非法集资行为,因此您都想要清楚......


·按揭贷款买的商品房可以退吗
      按揭贷款买的商品房可以退吗一、按揭贷款买的商品房能退吗?关于商品房的退房问题,主要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股权质押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


·出租车载客肇事出租车公司应赔吗?
      出租车载客肇事出租车公司应赔吗?需要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


·刑法生产有毒食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


·一、自书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一、自书遗嘱不公证有效吗?一般是有效的,根据继承法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自书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也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都是继承法规定的有......


·在我国侮辱诽谤怎么算刑事犯罪
      如果说侮辱诽谤他人情节较轻的话,其实也不一定能够构成刑事犯罪的。有些情况下情节较轻的话,也只是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是如果侮辱诽谤他......


·征地补偿费该归谁
      征地补偿费该归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规模逐渐扩大,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土地减少而引发的“征地补偿费”的相关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


·商品房业主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业主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商品房的买卖活动是经常发生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也就是意味......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一、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