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挪用供应商货款不还改怎么办?

挪用供应商货款不还改怎么办?
  
  一、挪用供应商货款不还改怎么办?
  
  是可以起诉要求归还。
  
  挪用货款属于侵犯公司财产行为,数额较少的,予以批评教育,限期归还,也可以停止职务给予行政处分;数额较大的,达到立案标准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立案查处。
  
  二、挪用资金罪相关法律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经客户的委托,买卖、挪用、出借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者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的,或者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资金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责任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挪用资金罪的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25 法发[1995]23号)
  
  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2013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处于失效状态。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苏高法〔1999〕94号《关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否作为挪用公款罪主体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挪用供应商的资金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此行为也会给供应商带来很大的伤害,只要此罪的条件构成,那么供应商就可以直接的走法律程序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从而让自己的损失可以要回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后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一、离婚后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包括协议......


·什么是工伤鉴定?
      什么是工伤鉴定??一、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


·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标准是应该怎么样的
      走私罪的判刑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


·醉驾结案要多久
      醉驾结案要多久这个不一定,一般侦查时间是2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7个月,侦查结束后还有提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


·离婚协议的更改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离婚协议书是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


·死后的保险赔偿是不是遗产
      死后的保险赔偿是不是遗产保险金是否算遗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


·事实婚姻能否有继承权?
      事实婚姻能否有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6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
      一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1、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应该是合同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除了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取......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一、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


·2023年劳动法裁员补偿标准
      在2020年期间,公司进行裁员计划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