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死后的保险赔偿是不是遗产

死后的保险赔偿是不是遗产保险金是否算遗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回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保险金能答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赔偿问题的批复》,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赔偿。二、遗产分配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结婚时候的房子,可以认定为老人对他们的赠与,所以说,这和继承遗产多少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女孩不会拿大部分。其中那个一直照顾老人的男孩,和老人一起居住,可以多分。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一般是平均分配的,有多少人,每人按照平均值进行分配。还有按照付出程度来分配遗产,这样都是可以的,继承人之间是可以商议的,在商议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发表任何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立遗嘱老人不会写字怎么办
      立遗嘱老人不会写字怎么办立遗嘱老人不会写字可以让他人代书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到公证机构立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


·一、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是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少天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少天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


·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泸州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泸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


·夫妻一方可以贷款担保吗?
      夫妻一方可以贷款担保吗?一、夫妻一方可以贷款担保吗?可以的;要想夫妻一方作为另一方的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声明是个人债务,......


·工作中试用期辞退也需付代通知金吗?
      工作中试用期辞退也需付代通知金吗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有哪些?
      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有哪些?一、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有哪些?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如重大军事行动、意外事故等......


·工伤鉴定迟到是否可以要求退钱
      其实,时间观念是您在生活中会一定要引起注意的问题。很多情况下,一些重要的场合如果迟到的话,其实对自己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比如说在做工伤鉴定的......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一、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


·军人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由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较多保护的,因此有人就会问,要是军人离婚的话,此时对于女方来讲是否会有补偿呢?实践中,不少人都搞不清楚这方面的问......


·法定不起诉包括哪几种情况
      一、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规定,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