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职务作品的归属者是单位,而不是发明了该作品的职员,这是由于若没有单位的环境以及设备,该职员即使是有此时也是不能创造该作品的。在该职员创造出该作品时,是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较高的薪资报酬的。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确定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根据上文的介绍,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并非都会归单位所有,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而在此之前需要先对相关作品进行认定,判定是否真正属于职务作品。三、如何认定职务作品认定职务作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3、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职务作品的归属权一般都是单位,对于单位来说,需要给职员或者是团队提供能够创新作品的环境,对于职员个人若是有关于公司设备的需要时,也是可以向单位提出的。少了任意一种条件,都有可能会导致该作品并不能得以创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有很多夫妻组成家庭并有了爱情结晶之后却发现不能与对方再在一起生活了,于是就选择了离婚。但是离婚之后,夫妻的其中一方就会丧失对孩子的抚养权,并......


·一、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可以,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后者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在网贷欠款多少会判刑?
      在网贷欠款多少会判刑?3000元是量刑起点,欠钱一般来说是不构成犯罪的,网络贷款也是一样,但如果借钱的时候就虚构事实,本来就没有还钱的意思,可能构......


·河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一、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分立时需对其财产作相......


·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吗
      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吗一、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


·无效婚姻不能上诉判决错误怎么办
      在生活当中,虽然说无效婚姻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没有什么异议的话,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多数情况下,法院不可......


·刑事诉讼法期间的定义都是指的那些时间?
      刑事作为对我国社会危害比较大的案件类型,我国的执法机关在接到相关的报案时就立即办理。一是为了防止案件的恶化,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


·重庆万州征地补偿具体包括哪些
      重庆万州征地补偿包括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