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腿折后啥时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腿折后啥时做伤残鉴定?1、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发作,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之前接手的一个案子出现过这样的情况。2、一般损伤至少3个月后才可以评残,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6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鉴定时机的规定。法医说的3个月到6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属于医学上的规定。3、你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会恢复。这样在评残时就处于不利地位了。我是学法律,非医学。这点你要多请教医生。4、评残标准请参照《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伤残鉴定的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医疗费鉴定、三期鉴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对于医嘱上写明需要二次手术的,但是你又想尽早起诉的,可以申请后续医疗费鉴定。5、你既可以由交警队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鉴定,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当然自己也可以委托鉴定,但是这种方法非常不明智,耗时耗力,对方也不一定认可,很可能还会重新鉴定。交警队委托鉴定的好处是鉴定等级高,时间短,法院经常予以认可。有关交警队委托鉴定的证据要提前收集;法院委托鉴定恰好与交警委托相反,耗时耗力,但是具有权威性,一般不会接受重新鉴定的申请。二、做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具体操作:(一)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二)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十五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在十五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三)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十五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综合上面所说的,伤残鉴定对于在交通事故受了伤的受害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但一定要在自己适合的时候进行做鉴定,而且在做伤残鉴定的时候一定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相关的部门才会进行受理,从而给出一个合法的鉴定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职务侵占15万判多少年
      侵占他人财产15万,构成侵占罪,依法是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


·入职满一年员工辞退赔偿多少钱?
      入职满一年员工辞退赔偿多少钱?1、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违法解除支付双倍赔偿金。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


·通常借条违约金多少一天
      通常借条违约金多少一天?借条违约金没有统一规定,但借条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年利率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一)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


·正规有法律效益的借条如何打
      正规有法律效益的借条如何打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


·打架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可以治安拘留吗
      打架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可以治安拘留吗?打架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也可以治安拘留,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无雇解出劳动合同的如何赔偿
      无雇解出劳动合同的如何赔偿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2023年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


·夫妻一方侵权共同财产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侵犯夫妻共有财产的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双方打离婚官司的期间,因为其中一方不论是变卖或是隐藏等这些方式都是属于侵犯夫妻共有财产的表现形式,而另一......


·疫情期间员工被辞退怎么办
      疫情期间员工被辞退怎么办?1、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的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