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政策是怎样的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种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筑工种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的基础上,殉年来的招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并体现量价完全分离而编制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种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上海市补充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并考虑了在综合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每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综合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常用的机械类型确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以该项目材料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未注明材料规格、强度等级的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十、本定额周转性材料(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十一、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系指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量。
十三、本定额土壤类别已综合取定。
十四、本定额木材分类如下: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二类: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枸木、柳木、椴木。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棒木、楠木、柚木、樟木。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如塔吊、打桩、吊装、土方机械等)的场外运输、安折及路基和轨道铺折等.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防寒、防雨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设施费。
十七、本定额未包括材料、构件、配件的检验、试验费用。
十八、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从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总体说明中可以看出,该定额的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起到了技术的指导作用,是企业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投标过程等的基础。内容分块明确,您有具体内容需要时,可以去查询全文。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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