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传销行为由哪个部门立案侦查

传销行为由哪个部门立案侦查
  
  传销行为由哪个部门立案侦查?
  
  《禁止传销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传销归工商局管,需要派出所去搜集证据。
  
  禁止传销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第九条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第十条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二条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根据我国相关的侦查体制,传销类案件的立案以及举报等都由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管理。传销是一种影响极其恶劣的行为,近年来我国在不断加大对其打击力度。在实际生活中遭遇传销时,都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工商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也会及时的进行侦查与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结合犯结果加重犯是什么意思
      结合犯结果加重犯是什么意思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


·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一、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医疗事故律师费律师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一)咨询:咨询每件20......


·残疾赔偿金起算时间是多久
      残疾赔偿金起算时间是多久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对农户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与一定的补偿的这种制度称作征地补偿,那么国家征地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了防止个人......


·私分国有资产罪裁判文书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是要构成犯罪的,这个时候,法官往往会根据公诉人和律师在法庭上辩论的结果撰写一份裁判文书,以此表明对犯罪嫌疑人的......


·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什么?
      诉讼法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清楚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因此都想要了解清楚......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前者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后;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性的制裁,其原因发生在婚前;从期限上看,一......


·在我们国家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们国家,如果双方当事人结婚了,领取结婚证,那么一起生活的话,是属于正常的婚姻生活,但是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生活是称为同居关系,当然......


·欠钱不还无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欠条怎么办?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


·夫妻分居后债务要怎么认定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样认定首先,一般是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考虑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若夫妻之间因小打小闹而短暂分居或时而分居时而......


·成年子女能不能请求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双方都有责任抚养孩子。如果父母离婚,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也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