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登记不动产有什么用

在现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化已经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购房之中也是一样,进行房屋的交易就有一项不能忽视的重要步骤,那就是办理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对于不动产登记的认识,它就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也就是指的经过权利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再有国家专门的具有不动产登记的职能部门进行有关房屋的不动产物权的登记以及其涉及的变动事项,都会记录在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簿中作为事实进行保存。根据上述对于不动产登记的描述,就可以知道不动产登记是具有法律性质的行为。第一个作用: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更好的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行了统一的登记,将能更好的使相关部门履行整合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并且规范其中的登记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登记之后将能更好的保障其合法的权益。而且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统一之后,还能够提高相关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使群众或是企业不用再去多个政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达到减轻当事人负担的好处。第二个作用:使得各个部门都能够各司其职,涉及的部门就有房屋登记管理的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管理的部门、林权登记管理的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的部门,使得这样的一些部门能够依旧的履行其职能,工作程序有条不紊。第三个作用:使得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更加的详尽,而其中的具体内容就包括了,权利人、共有状况、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力性质、用途、面积等等的房屋相关信息,并且里面还设有多项防伪标记,还标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的字样。第四个作用:使得房屋登记的土地证还有房产证两项证明能够合二为一,将土地还有房屋的登记统一起来,而在不动产登记书中既是记载了房屋的产权信息,也包括了土地的使用权信息。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好处也是很明显的:第一,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办事的效率,将相关的登记权限下方,实现了在辖区内办理的,把于不动产权相关的国有土地房地初始登记、在建工程抵押、土地变更登记等等的登记权限,集中到了各个县区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使得群众或是企业就近就能够办理。第二,使得服务更加的方便快捷,将各类的登记业务集中在统一的大厅进行办理,实行一个辖区内的各项不动产登记由统一的机构进行办理,改变了过去登记办理过于分散的状况,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第三,简化了办件的程序,从而提高了效率,主要就是整合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还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产权登记业务,实现了一次申请,一次办结的办事程序。第四,优化了交易登记的流程,使得房屋的买卖合同备案等交易手续和登记手续能够在一个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这样的一体化流程,使得交易管理和登记实现了无缝衔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有哪些?
      我国土地辽阔,有众多的珍贵野生动物品种。为了保护这些稀有资源,我国特制定了相关法规以保护。可是有很多人,对于猎杀珍贵野生动物的相关认识都不太......


·公司法有哪些
      公司法有哪些问题做出了调整由于金融市场总是瞬息万变的,所以在过去我国的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为了适应当今时代的需求,有一些经营法规可能和旧公司......


·一般来说
      一般来说,起诉时间最长可能就6个月。如果有一方继续申请救济,那么就有可能需要1年多。这是按起诉时间计算的,而不涉及能否离婚这一结果。有如下建议......


·销赃罪量刑标准与金额有关系吗
      有关系的,金额越大,责任就越大。如果仅有一次:1、收赃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在10000元以上不满15000元,基准刑为管制刑......


·现在我们国家的工业和科技发展的很快
      现在我们国家的工业和科技发展的很快,其中和这些联系最频繁的就是电镀厂了,不管是电子电气设备还是通信工程,又或者精密的仪器仪表都需要电镀厂的工......


·分手费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有的情侣在分手的时候,除了对双方之间的财产、债务等问题做出处理外,同时还会约定由一方给付另一方分手费。那么一般情况下,情侣之间就分手费约定的......


·民事法庭庭审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法庭是作为民事法律的审判机关。民事法庭庭审的程序是什么?我们为你做出了详细解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1、庭前准备工......


·离婚赔偿女方15万多吗、合理吗?
      离婚赔偿女方15万多吗、合理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夺;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


·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是否可以撤销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而有的人就以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在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只要一方到场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


·产品质量纠纷法院会受理吗?
      产品质量纠纷法院会受理吗?产品质量纠纷法院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1、行为的方式不同。抢劫罪是由行为人对被害人当面威胁使用暴力,且明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