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诉讼标的一般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诉讼标的一般是什么交通事故诉讼标的一般是肇事责任人需要支付的赔偿金的数额,任何有争议的都可以将详细的情形写入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由于案件的审理周期是比较长的,故此任何的当事人起诉都需要通过将案情写入诉状的方式,让司法机关了解经过。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交通人伤或者是车辆损失的事件一般都伴随着各方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此时想获得赔偿的主体就会委托律师,将自己的详细情况书写进入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此类纠纷的标的是不得随意的更改的,对于当事人而言,想获得的赔偿不能超过自己的损失。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江苏常州哪里有工伤鉴定?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汽车划痕险有需要买么?
      划痕险,是我们的车子保险中的一种类型,对于一些新买车的车主,一般对于自己的爱车刮花了车身都是零容忍的,所以很多车主都会为自己的车子买一个划痕......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部分裁决吗?
      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部分裁决吗?劳动争议裁、审关系的上述特征,将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施行而发生非常重要的改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就......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各地食药局的这一行政单位,就是要对当地市场当中从事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的各商家、厂家进行严厉的监督的,所以一般食药局的工作人员对国家制定的在食品......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


·一、 离婚时老公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离婚时老公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处理,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


·一、房东单方违约不租店面怎么办?
      一、房东单方违约不租店面怎么办?根据《民法典》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拒绝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未经债务人同意,债务转让合同效力有吗
      未经债务人同意,债务转让合同效力有吗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合同”在各个领域也越来越重要,但随之而来的还有许多纠纷和矛盾。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就......


·没有被告人的供述可以定罪吗
      没有被告人的供述可以定罪吗一、没有被告人的供述可以定罪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不轻信口供。只......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怎么认定一、如何认定同居关系(一)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二......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类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类对于代理的权力,根据民法的具体的规定,规定代理人必须按照自己的规定做出相应的行为,即相对应的职责是委托代理人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