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也是可以的,遗嘱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每种遗嘱的立遗嘱条件,所立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亲笔书写即可。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遗嘱公证申请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三、立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老年人对自己过世后的遗产分配没有特别的意愿,那么就不需要订立遗嘱,遗产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2、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老年人只能在遗嘱中约定自己的财产的继承,涉及别人的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遗嘱没有涉及的老年人财产在老年人过世以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还有,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是应该注意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
  
  3、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订立遗嘱对老年人自己和遗产继承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应该客观的评价遗嘱继承人,不能因为和子女一时赌气或者盲目的听信他人而订立遗嘱。一些老人因为和某个子女的一时口角而剥夺了其继承权,事后又后悔不已再次更改遗嘱,这样既伤害了和子女的感情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4、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其中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比较专业和可靠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再次公证才能生效。
  
  5、老年人还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依也为了在过世后给照顾自己的人补偿,老年人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规定在自己过世后,自己的财产由按照协议约定照顾自己的子女、外人或者机构继承。
  
  6、妥善管理遗嘱。当老年人在世时遗嘱外泄往往引起家庭矛盾,而在老年人过世时遗嘱丢失或遭人恶意损害又违反老年人意愿,所以应该谨慎妥善的保管遗嘱。可以指定信任的人保管遗嘱,也可以选择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这样公证处和律所都有存档,以备查证。
  
  订立遗嘱的目的,只要是为了防止在自己去世之后家人由于财产分割而发生纠纷,通常情形下,订立的遗嘱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故而对于父亲在世期间的房改房,只要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那么无疑就可以处分该房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1、地面检验标准(1)地面与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考虑到我国施工企业的实际水平,对空鼓面积大于400平方厘米,无裂......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3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3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一,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19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如果买房子都注意什么
      如果买房子都注意什么1、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算是比较严重的了,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楼体不稳定;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


·标准
      标准当前,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有固定收入受害人的误工费的确定,我们只要根据受害人实际收入和误工时间就可以计算,不存在争议......


·未成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但在孩子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还
      未成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但在孩子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还没有建立健全时,我们乃至全社会都有义务保护他们。一些饭店、工厂等用人单位及企业,......


·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什么?
      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什么?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主要有一下几点: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


·婚后工资给父母是不是转移财产?
      婚后工资给父母是不是转移财产?一、婚后工资给父母是不是转移财产?工资给父母是属于转移财产,因为没有离婚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数额小的话,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录口供一般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录口供一般多久?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录口供一般几个小时时间不等,根据具体的案情的审理情况来进行时间确定。审查起诉阶段录口供的次......


·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第二,合同解除;第三,债务相互抵销;第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第五......


·最新的直行右转怎么处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新的直行右转怎么处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直行车道右转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章行为,需要根据道路性质而定。《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