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普通民事纠纷管辖争议未移送审理期限是多久

普通民事纠纷管辖争议未移送审理期限是多久?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案件不计入审理时限的情形:(1)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2)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3)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二、处理移送管辖争议1、两个法院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一般适用谁先立案谁管辖;如果发生巧合,两个法院同时立案了,那么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两个法院都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样报由两个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3、如果双方不同属一地、市的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同属一省、同属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自报自己的上级法院,逐级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由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先由双方的高级人民法院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我们之所以在开头提到审理时间不能确定,是因为有很多的民事纠纷在6个月之内法院都没有出具判决书,而且根据越来越多的司法实践来看,审理民事纠纷,法院延期审理的这种情况非常的普遍,这根管辖权是否有移送,没有直接的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监视居住到期后继续被监视居住吗
      刑事监视居住到期后继续被监视居住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


·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什么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


·帮助伪造证据罪刑期的判定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角色,它保护着我们的安全,保卫着社会的和平,不论是谁,只要触碰了法律都难逃其咎,法网恢恢一定会被法律制裁。例如......


·侵权责任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一、侵权责任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侵权责任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侵权责任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对外侵权之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


·一、政府雇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政府雇员可以随时辞职吗?公务员不可以随便辞职。所谓辞职,是向组织申请并得到组织批准后,辞去公职的行为。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


·最新逃避商检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逃避商检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逃避商检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条【逃避商检罪】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全文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全文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在的身心受到不法侵害时所要求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人身损害赔偿分为很多种,具体情况分析来进......


·钢结构属于土建工程吗
      钢结构属于土建工程吗?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钢结构主要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是建筑结构的一个类型。通过各构件或部件......


·医患协议司法确认存在哪些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
      医患协议司法确认存在哪些问题?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处理医疗纠纷的办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行政单位介入进行调节等,......


·离婚放弃财产声明怎么写?
      离婚放弃财产声明怎么写?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内容:二人共同购买位于.房产,原.现二人对此房产协议如下:1、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放弃此房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