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是当庭宣判吗?

我们都知道宣判民事案件需要起诉、立案、审查等几个步骤,而能否当庭宣判就取决于这起案件适用的程序。一般来说采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几乎不会当庭宣判,基本上是择日宣判;而对于那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民事案件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因而能够达到当庭宣判时效的。下面就让律图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民事诉讼是当庭宣判吗的相关知识。一、民事诉讼是当庭宣判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因此,只要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没有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当庭宣判。适用简易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要简单的多,因此,实际上简易程序就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即将普通程序中一些繁索的程序予以简化或者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适用。2003年1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开始实施,该解释对简易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可以从几个方面理解: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该内容是《简易程序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在简易程序的适用方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二、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由此可见,民事案件是当庭宣判的吗要取决于采用何种审理程序。如果是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像离婚诉讼,就能够当庭宣判,但前提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然就需要法院择日宣判。而对于择日宣判的案件法院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是由主办法官酌情安排的,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间就符合规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一个建设项目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于质量。一旦建筑工程质量发......


·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讲,其还需要父母的抚养然后才能更好的成长。而要是此时父母离婚的话,则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那到底未成年孩子的抚......


·与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社保怎么办?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会保险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一般由自己的公司为每个人进行缴纳。但是,如果与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社保怎么办?接触劳......


·昆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昆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都有哪些规定?昆明作为云南省的省会城市,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开始面临老城区改造、经济用地需求扩大等问题,要想解......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不对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要去
      您都知道醉驾是不对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要去醉驾,因此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醉驾一直都是我国重点打击的行为,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醉驾......


·国家赔偿实行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实行原则是什么?国家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国家赔偿是否执行的前置标准,这其实中更加详细的的解释了,国家赔责任原则不仅仅局......


·不安抗辩权的司法解释以及成立条件 不安抗辩权对于很多不熟悉
      不安抗辩权的司法解释以及成立条件不安抗辩权对于很多不熟悉法律的人来说是一个相对比较陌生的一个名词,那么就这一名词而言?不安抗辩权的司法解释......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开庭后是否还可以提交证据: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但要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联系是怎样的?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联系是怎样的??一、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联系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


·如何解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
      如何解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一、如何解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


·立功表现减轻处罚几年 哪些情况属于立功表现
      很多刑事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可能会考虑从法定量刑情节入手进行辩护,那此时就有可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具有立功的情节。虽然您都知道在罪犯具有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