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过期后原房产能卖吗
一、他项权证过期后原房产能卖吗?
1、他项权证过期或原房产是不能卖的,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2、只要没有注销房屋他项权证,房产就设有抵押,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二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他项权利证到期应重新签订主合同或延长主合同到期时间,方能使他项权继续有效。否则就必须在他项权利有效期内提起诉讼,不然就会丧失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二、房屋他项权证的概念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律凭证,所以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产权人对房屋进行抵押或者是典当后,需要登记并且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虽然依然还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是在对房屋的处置方面就会受到房屋他项权证的限制,在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下是不能进行合法交易的,也不能搬离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所以,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就是为了保障他项权人的利益,不受到产权人的影响的一种法律凭证。
三、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事项
1、申请人应该带上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你的资料没有错误之后,就会出具一份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然后申请人需要填写清楚,并且由申请人进行保管。
2、申请人在领证的日期期限内,需要带上受理单和身份证件到产权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然后产权发证窗口进行领证,如果审批没有被通过,那么就需要等候通知。
3、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办理申请房屋他项权证。
四、房屋过户需要带上的资料有哪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就算自己想要卖掉房子,那买家不可能对买房的这些事情一无所知,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时候,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只要查询到该套房子办理的他项权证还没有注销,不可能违规给当事人办理过户,在这种时候买房就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了,他项权证过期后不是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
财产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离婚前财产保全是防止夫妻一方非法隐藏和转移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有效措施,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
·离婚后彩礼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彩礼算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
·名誉权与姓名权的区别是什么?
名誉权与姓名权的区别是什么?1、姓名权是公名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2、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
·打架致人轻伤需要请律师吗?
打架致人轻伤需要请律师吗?打人构成轻伤以上需要负刑事责任,即会被判刑。法律是保护弱者,无论谁引起纠纷但最终受伤的属于弱者。商业城愿不愿意赔不是......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1、农村土地承包地不可以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
·担保公司抵押车处理都有哪些
担保公司抵押车处理都有哪些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暂时的资金周转有困难而通过担保公司的担保进行贷款,当事人可以将自己的车辆、房产等抵......
·集资诈骗代理人判刑吗怎样判?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定听说过集资诈骗这一词语,有的人不仅仅是参与集资,而且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代理人,当非法集资组织被识破一网打尽的时候,我们对集......
·执行抚养费会有利息吗?
执行抚养费会有利息吗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督促债务人依约履行义务。若长期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可能加重原告单独抚养的经济负担,影响......
·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一、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