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重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重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并且导致其伤残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是重伤。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且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处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造成十至七级残疾的,处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怎样区分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就一般情况讲,两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遇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三、故意伤害罪轻伤与重伤的界定根据刑法第95条的规定,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机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害属于重伤。其中,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丧失听觉是指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或者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丧失视觉是指损伤后一眼盲,或者两眼视力低,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或者眼损伤或颅脑损伤致使视力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是指除上述伤害之外的损伤,如严重的烧伤、烫伤等。评定伤害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性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既不能因临床治疗好转、愈后良好而减轻原损伤程度,也不能因治疗处理失误或者因损伤使原病情加重以及个体特异体质而加重原损伤程度。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一般会使他人受伤,打架斗殴等都属于此类行为,由于本身他人不会危及到自己,但是其出于报复,或者是不想让他人过上无忧的生活等的,会实施此类故意伤害行为。为了减少此时事故的发生,我国刑法也规定了故意伤害的罪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虽然大家都知道购房的时候有一些要注意的问题,但其实针对不同情
      虽然您都知道购房的时候有一些要注意的问题,但其实针对不同情况的房产,实际需要购房者注意的地方是不一样的。对于在购房时要注意什么的问题,我们为......


·一,交通事故伤者怀疑旧伤怎么索要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者怀疑旧伤怎么索要赔偿原告需要带的材料:准备好开庭要用到的证据原件,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有要求赔偿的损失依据等。对......


·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宣告死亡吗
      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宣告死亡吗若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的,那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尤其是对该公民来讲,自己在当地就算是“死亡了”。因此,为了......


·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是什么?
      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是什么?合同是我们现代选择合作首选的方式,因为签署合同之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我们自身权益。合同内一定要注明双方签署......


·一、凭法院判决书直接过户可以吗?
      一、凭法院判决书直接过户可以吗?要看判决书中是否有具体结果?若判决书中明确有此规定,一般是凭借判决书去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后会安排执行法官,......


·华侨及外籍人如何办理在华遗产的继承手续
      华侨及外籍人可以继承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合法遗产,在申请继承遗产时,应办理如下手续:一、首先向居住国公证机关申请公证书,证明申请遗产继......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接......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法对员工的时间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企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外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加班费,但实践中有些企业要求员工加班却不支付......


·一、 道路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道路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道路交通事故有可能认定为工伤,如在上下班路上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就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二、您的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日止。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转正后,基本工资为元,其他补贴元,合计元/月,并按基本工......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证的样子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