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定怎么处罚?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定怎么处罚?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过失投毒的认定(一)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的界限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都是以投毒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手段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是:(1)投毒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投毒罪是过失犯罪,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根本不同的。(2)过失投毒罪在客观上以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构成犯罪。投毒罪只要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作犯罪处理。(3)投毒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投毒罪是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4)主体要件责任年龄不同。投毒罪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过失投毒罪年满16周岁才负刑事责任。(二)过失投毒罪与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罪的界限三者都是过失犯罪,主要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过失投毒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而过失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过失投毒罪表现为行为人过失投毒,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罪则表现为过失引起特定的人的重伤或者死亡结果的发生。对于毒品、炸药等危险物品,即使民事主体是无心投放的,但是此种行为无疑会导致其他的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故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也是会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并且还需要支付其受到损失的赔偿金,若是没有能力支付赔偿,会被加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费
      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信用卡诈骗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


·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到城市里来买房,这也也是一项非常好的投资,现在住在城市的市民都很关心一个问题,城市房......


·意向书与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意向书与合同书有什么区别?意向书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


·一、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怎么样?
      一、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怎么样?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帮助整个公安机关来完成调查取证,醉驾证人询问笔录是能够帮助......


·保洁员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保洁员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一、保洁员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保洁员合同甲方:某某镇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孙某某(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


·刑事诉讼最长可关多久?
      刑事诉讼最长可关多久?一、刑事诉讼最长可关多久?刑事诉讼最长可关时间应当根据实际案情而定,从拘留到案件起诉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流窜......


·一、交警一般怎样处理交通事故?
      一、交警一般怎样处理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主要是:(一)接到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被网络诈骗可以异地报警吗
      被网络诈骗可以异地报警吗在我国,有着形形色色的犯罪行为,依据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同,刑法上规定了不同的罪名。诈骗罪,就是经常见的犯罪行为。随着......


·死刑减刑的说法是合理的吗?
      一、死刑减刑的说法是合理的吗?死刑减刑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