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无罪,是没有国家赔偿的。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逮捕后,无罪释放属于上面的情形(1),而不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二、被错误逮捕后国家赔偿由谁来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这是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一般规定,即司法机关侵权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司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而在刑事赔偿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具体表现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若人民法院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决定逮捕的,在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若检察机关错误批准逮捕或者在其自行侦查的案件中错误决定逮捕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4、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三、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法律中有国家赔偿法这一法律,主要是对被错误逮捕的人,是由权利获得赔偿的,国家的赔偿也会按照规定的流程去申请办理,当然在被错判后要及时的去申请,过了时效则不再受理该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上海网贷机构备案办法规定
      上海网贷机构备案办法规定一、上海网贷机构备案办法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


·没签合同自动离职怎么拿回工资
      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工资应该结算到劳动者工作的最......


·专利实施许可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权可以许可实施,专利权实施许可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独占许可。是......


·一、北京回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北京回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北京回迁房,回迁房是公民依法享受的国家的优惠政策,购买时没有土地转让金,如果购买的是回迁房,一定要查清性质,国家......


·老公去世房子的继承人有哪些
      老公去世房子的继承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专利宣告无效请求书的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


·抢劫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
      抢劫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主要是在于是否采取了暴力或者是其他的方法夺取财物的行为,前者是已经采取了暴力行为......


·起诉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么?
      起诉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么?起诉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么?向法院起诉对方解除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对方。?权利救济的方式分为自力救济和......


·法律规定何种情况下婚姻无效
      我们发现并不是男女之间建立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当然大部分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因此也让很多人区分不清楚究竟何种情况下婚姻无效。对于被认定为......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规定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规定是怎样的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


·民法总则无过错责任指的是什么?
      民法总则无过错责任指的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意识上没有犯罪意识,但是其结果却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种情况往往也会引发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