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有什么原则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起来,中国这个大市场引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思想,相关的法律制度也就随着越来越健全,尤其是关于企业或者个人的专利或者是驰名商标保护方面的问题,也是越来越受到合法的保护。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其实不是近几年才有的,而是要在1925年,巴黎公约中就已经提到了,当时是巴黎公约中的海牙文本里有相关记载。在当时,凡是外国的商标没有在相关商标注册部门进行商标注册的商标,这样的商标都无法拥有在此国家的商标权力,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直到巴黎公约最终在海牙文本里提到了要增加保护驰名商标的一些规定,规定要求各个国家要给在本国家没有进行商标注册的商标给予相应的商标保护,从那天开始,驰名商标的制度开始初步形成了。驰名商标是在中国市场上,为中国企业人民,最为认可的一种有比较高的声誉的一种商标,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不断地寻求更好更高的水平,关于驰名商标如何更好的得到保护,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根据法律规定:1.驰名商标的按照需要的保护原则。如果商标的注册人在同一种或者相似的商品上已经注册了和驰名商标效用差不多的商标保护,就不需要再要求注册驰名商标了。如果商标的注册人对对同一商品或者相似商品注册的商标保护仅仅使商品不能为别人所用,别人如果使用了本商标就属于侵权行为,但是并不会得到应有的相应的经济方面的制裁和赔偿,那么这时候就是意味着依据法律认定的同意商品或者相似商品注册的商标不能等同于驰名商标的相同的保护水平,那么就需要根据规定,可以对商标的注册人提供相应的驰名商标的相关保护。2.驰名商标的淡化的保护原则。主要是只有符合一些条件才可以获得反淡化保护。主要有被诉的商品的相关的公众在看到商品时想的到驰名商标但是却不会认为这个商品就是为驰名商标的原有者所对应的,可能在公众认为,此商品不是单独一个供应者,此类情况的出现,就是严重淡化了商家的驰名商标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驰名商标所有者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上诉。3.淡化认定层次的分析方法。主要是上诉商品有以下三个层次的认知,那么这个驰名商标将受到到淡化的保护。针对第二点的所说的情况可以受到到淡化的保护。其次是,如果相关的公众在看到被诉商品时,并没联想到相应的驰名商标,那么,此时驰名商标的权力受到严重的损害,此时要被追溯责任。第三种被上诉的商品的相关的公众认为此商品和原来的驰名商标并无直接关系,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反淡化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外地的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


·奸淫幼女罪怎么处罚,都有哪些规定
      一、嫖宿幼女罪如何处罚?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


·构成遗弃罪的条件有哪些
      遗弃行为只有达到了情节恶劣的标准后,才会被以遗弃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构成遗弃罪的,还需要看是否满法律规定的条件。那究竟构成遗弃罪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一般是携带治疗的材料到当地的劳动局窗口进行办理领取。《医疗期规定》第3条和第4条规......


·发行公司债券的用途是什么?
      现在不少投资者比较青睐于债券投资,这种方式风险低,收益相对稳定。债券是基本的理财产品之一,从发行主体看,有政府债券及公司债券等。在我国,政府......


·税前扣病假工资还是税后扣?
      税前扣病假工资还是税后扣?按劳动法规定,病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给职工的,如果用人单位需要扣除工资的话,都是在税前扣除的。病假工资支付规......


·一、交通事故拒付赔偿金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拒付赔偿金应该怎么办1、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2......


·嫌疑人批捕后公安局的办案时间是多久?
      一、嫌疑人批捕后公安局的办案时间是多久?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


·非法集资会计判几年
      非法集资案件的财务会判多少年,要依据非法集资涉案金额,财务人员在该案件中的定位而定,如果是主犯的,要承担全部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代位权案件追加股东可以吗?
      代位权案件追加股东可以吗?可以追加股东,所谓代位权诉讼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而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了保全......


·开放商没有预售证是否可以卖房
      开放商没有预售证是否可以卖房1、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