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侦查阶段中辩护律师怎么取证?

侦查阶段中辩护律师怎么取证?侦查阶段中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询问等方式取证,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二、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必要性一方面,从庭审中法官居中裁决,控辩双方诘问与反诘问的真相发现模式来看,强化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是发现客观真实的需要。另一方面,辩护律师作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其庭前阶段的充分准备是其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应然要求。再者,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调查取证的模式来看,调查取证权包括自行调查取证和申请调查取证两种模式。辩护律师的调查权不同于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权,其不具有公权力所具有的强制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民具有作证的义务,但其履行义务的对象应当是国家而非其他公民。源于辩护律师自行调查所具有的私权利性质,不可立法赋予其强制性效力。相应地,实现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路径,在于保障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的落实。三、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现状笔者调研发现,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存在自身动力不足,这与对刑法第306条的理解不充分有关。从司法实务现状来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申请调查取证并不常见,尤其是在法律援助类案件中,申请调查取证极为少见。原因主要是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动力不足,部分辩护律师不重视庭前会见、交流辩护思路,更谈不上去调查取证,从而出现在庭审中当事人与辩护人各执一词,出现辩护相互抵消而对被告人极为不利的局面。当下盛行的独立辩护理论使得部分律师觉得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辩护,没有会见当事人、调查取证的必要性。根据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何种程度的行为属于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怎样的出示、引用证人证言模式不是有意伪造?对刑法理解的不充分会影响律师的辩护活动。对于那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由司法机关提起公诉,为了减少冤假错案发生的概率,一般来说,刑事案件都是需要在先经过侦查,才能起诉的,故而一般的被告,都会在侦查的阶段,就委托辩护律师进行取证,但是取证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增加抚养费起诉状
      起诉增加抚养费起诉状原告:李小×,女,1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路××号××小区×单元×号。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


·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资应该按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工资单有记录。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


·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一、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2023年农村土地可以贷款吗
      农村土地可以贷款吗?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


·员工在离职后工资什么时候发
      员工离职后工资什么时候发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在逐步推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在逐步推出租售同权制度,郑州市作为首批租售同权的试点城市,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为了将试点......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什么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


·再审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的限定,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就隶属所限定的新......


·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
      一、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可以按照房屋的面积和房屋的一些基本的情况来获得拆迁权益。自己建造的房屋拆迁是可以获得拆迁的......


·离婚之后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之后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


·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实习期的时候,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其他说明。那么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