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实践中诉讼时效中断的办法有哪些

实践中诉讼时效中断的办法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三、民事诉讼时效时间大概是多久?1、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2、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3、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4、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事审判制度的主要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可是审判制度也必须要建立在整个审判程序都相对公正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在很多时候就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生活中所有的事情都有规章制度,我们被侵权之后也不是想什么时候维权就能什么时候维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况进行处理之前
      在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况进行处理之前,需要先申请进行认定,看是否属于工伤事故,如果认定是工伤事故的话,那之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来处理,受伤劳动者......


·公务员职务晋升程序包括哪些
      公务员进行申诉的一般程序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进行申诉。公务员对本人申诉范围内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该人事处理之日起......


·劳动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要遵守合同规定,给职工安排工作,支付工资报酬,并提供社保公积金待遇。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


·每个车险的种类各有什么作用?
      每个车险的种类各有什么作用?一、种类强制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商业保险1、车辆损失险,就是车损2、第三者责任险(5万、10......


·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1、提交申请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


·我国销售假药30多万怎么判刑
      我国销售假药30多万怎么判刑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其他严重情形。根据《刑法》第141条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


·劳动争议法院可以调解吗
      劳动争议法院可以调解吗?我们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仲裁机构首先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构成逃税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逃税罪的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


·延长提请批捕适用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延长提请批捕适用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南京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在南京做工伤鉴定的是在劳
      南京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在南京做工伤鉴定的是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之后的60天之内才能出结果,不排除最长可能需要等90天,遇到这种特殊情况的是......


·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转让抵押房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也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那到底消费者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对其权利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