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注册资本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经济的发展,带动着国家政策的变化。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政策朝着愈发宽松的方向发展。企业的数量的增加,投资机会的日益丰富,使得许多人萌生了自主创业之路。那么,注册一家公司无法避免的就要关注一点,印花税。关于印花税,它指的是,任何一家的公司,或者企业,凡是在工商部门或者是税务部门进行注册,注册完毕之后,均需要交纳的一定的税种。其收缴的部门为注册地的税务局。征收是根据企业(公司)的规模,一般是以注册资金的大小,的千分之五进行计算。而关于印花税的税率的相关方面的具体信息,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注册资本的印花税中的注册资本包含了实收的资本以及资本公积两个部分。1.任何一家公司(企业)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进行注册之后,都需要交纳一定的税种。其收缴的单位为当地的税务部门。同时根据企业(公司)的规模(一般是以注册资金的大小)的千分之五进行计算。比方说,某一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一百万元,其所需要交纳的印花税税额为五百元,后续照此类推。2.一般来说,企业(公司)只需要缴纳一次印花税。但是如果在公司注册完之后,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候,此时需要补交部分的注册资本印花税,一次性补齐,其补交的比例是一样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来说,公司(企业)在注册完成之后的一年的时间里,必须缴纳,有些地方规定,在第一次注册之后,就必须当场缴纳。有些则是一个季度内补齐,有些则是在一年内交齐。3.一般来说,征收印花税的征收规则为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进行计算。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或者是股本。同时印花税根据应税的凭证性质,分别采用的比例税率以及定额税率两种形式进行征收。1.一般来说按照比例税率纳税包含,经济合同类型,或者是具有合同性质的相应凭证,产权的转移相关数据,记有资金的营业账簿等等。2.而定额的税率一般是其他类型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书。同时对于载有的经济事项,且适用于两个以上的税率凭证时候,按照高者进行征收税款。同时,根据不同的印花税类型,其征收的对象也会有所不同。以上就是关于注册资本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小问题的回答,随着经济的发展,政策的宽松,大量的企业注册。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为企业减负的目标,相信未来,对于印花税这一古老税种的缴纳,其比例以及范围将有有一定的调整。同时,各个地方可能对于同一类型的印花税有着不同的征收流程,具体的需要咨询当地的税收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管辖权异议申请诉讼费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申请诉讼费是怎样的打官司也不是不需要花费的,针对不同案件是需要交纳诉讼费的。今天就来说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诉讼费的问题,那么这种类型......


·刑法中对过失犯罪定什么罪
      刑法中对过失犯罪定什么罪一、刑法中对过失犯罪定什么罪?过失犯罪的定罪罪名比较多,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的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百一十五条【......


·贵阳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
      贵阳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因为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在投入使用后安全问题,而对于工程质量问题,我国......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租金问题向谁索要?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租金问题向谁索要?根据债的相对性,该笔费用理应向出租人主张。而且,定金或抵押金的签收人理应是出租人,考虑到证据的直接针对......


·一、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一、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吉林五险一金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您不光是重视现在,更注重对未来生活的保障问题,所以,您对社保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而且每个地区的社保政策都有略微的差......


·交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怎么判
      交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怎么判辅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判决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


·年休假规定工作年限按合同来吗?
      自《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大部分企业都赋予职工休年假的权利。按照规定,职工入职满一年就可以向企业申请年休假。根据不同的工作期限,......


·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
      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一、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


·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一、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