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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吗?

路桥区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吗?
  
  一、路桥区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吗?
  
  需要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费用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重要影响?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四、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分类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证对于我们拥有土地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合法的拥有此证才能更好的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土地使用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合法的办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引起土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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