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 一、合同欺诈的基本概念
  1、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
  3、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二、合同欺诈管理办法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
  ⑴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
  ⑵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当采取其他措施。
   2、不予履行
  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嫌疑,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暂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不予发货,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财产无法返还。
   3、中止履行
  中止履行适用于被欺骗诈方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当暂时停止履行。
   4、请求合同管理机关确认合同无效
  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这中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且双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协议的,可以提请合同管理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仲裁委员会对合同进行审查,确认该欺诈性合同为无效合同。
   5、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⑴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且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欺诈性的合同无效。
  ⑵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对方有欺诈嫌疑的,要及时起诉;在起诉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收集证据、写好起诉状等;在发现欺诈方可能处分或转移已经履行的财产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6、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合同欺诈的案件有许多都是触犯刑律的,欺诈方应负刑事责任。在发现欺诈方隐匿财产不能履行或欺诈方潜逃之后,被欺诈方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并积极提供各种线索,收集有关合同欺诈的证据,协助司法机关快速侦破合同欺诈案件,以挽回因合同欺骗诈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签订合同应讲究诚实守信,合作共勉的原则,无论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欺诈,都是属于违法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您此时正遭遇合同欺诈,可以按照文章阐述的六项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来解决;若还有其他疑问请可以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多少?一、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多少?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注销商标是不收费的,但是要是找代理公司注销商标的话,注销时是需要收......


·假冒商品怎么处罚
      国家的相关法律有规定,对于假冒商品根据案件的性质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来对贩卖制造假冒商品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罚金、有期或者无期徒刑。首先,根据......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赔偿金。在法律上被称为经济补偿金。很多人不清楚经济补偿......


·全面审查原则的内容包括了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原则其实是比较多的,其中就包括了全面审查原则。从字面上理解,这个原则的意思还是很简单的,但要是从法律规定上来看的话,这个全面审查......


·私闯民宅殴打他人涉嫌什么犯罪
      私闯民宅殴打他人涉嫌什么犯罪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法律依据都有哪些?法院在受理原告依法提出的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双方就需要依据诉讼案件搜寻对自身有利的证据,以便在案件审理时能......


·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混淆行为行为(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二)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


·担保物权包括哪三种权利
      担保物权包括哪三种权利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民用、公共、工业建筑设施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每一阶段要根据质量安全规定检验、控制。若是出现质量问题......


·旅游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旅游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一到节假日,出门旅游成为了很多老百姓的首选。对于人们来说,旅途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话非常闹心,如果旅行社不积极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