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

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一、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合同欺诈行为主要有三方面的法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违法行政责任和犯罪刑事责任。
  
  1、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合同欺诈行为具备侵权民事责任的主客观要件。
  
  (1)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
  
  (2)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
  
  (3)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损偿。按照民事协商原则和调解原则,这种责任制度将使受害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同时体现了法律的威严。
  
  2、合同欺诈行为的违法行政责任
  
  合同欺诈行为的干扰使相对人的意思按照欺诈行为人设计的模式运行,相对人表达的意思实际上不是自己的意思,而是行为人的意思。它破坏了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破坏了等价交换的原则,破坏了交易的自愿性,破坏了社会信用。合同欺诈行为使参加交易的人没有安全感,使市场运行缺乏稳定的信用支持。
  
  合同欺诈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要承担一定的惩罚性经济义务,通过经济惩罚强制教化;对严重违法的要吊销营业执照,实行市场禁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警示作用。
  
  3、合同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
  
  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属于民法和民法典调整范围,其承担的是一种民事责任。但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如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种性质时,行为人承担的就不只是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
  
  1、伪造合同
  
  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2、货物引诱
  
  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打法使欺诈方伪装成供货方当事人实施的。
  
  相关法律知识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租赁合同欺诈纠纷处理方案合同欺诈行为的预防措施合同欺诈的特点及其相应防范对策合同欺诈行为的种种表现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界定刍议浅议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之界定盗用、假冒名义
  
  盗用、假冒名义可以是假冒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业务负责人,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冒充该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用他人已经作废或者遗失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冒充该公司的业务人员与他人订立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订合同。
  
  3、虚构主体
  
  欺诈方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采用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他人财物。
  
  4、谎称专利技术引诱
  
  欺诈方虚构能带来高额利润的专利、高新技术,打着包技术、包设备、包培训、包回收、包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合同,连续骗取对方的转让费、培训费、设备费。
  
  5、虚假广告、信息引诱
  
  欺诈方先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对方的中介费、立项费等财物。
  
  6、虚构担保
  
  欺诈人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进而骗取对方的财物。
  
  7、抵债诈骗
  
  欺诈人先与对方签订合同,想方设法让对方先履行,待对方交付货物后,声称自己无力支付货款,愿以产品抵货款。对方被逼无奈,只好接受欺诈人的条件。此时欺诈人便以劣质产品抵货款,使对方蒙受损失。
  
  合同欺诈不见得就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此时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满足了合同诈骗罪的入罪条件和入罪标准,因而不能轻易的将合同欺诈认定为合同诈骗。而在欺诈者需要承担的责任上面,若并未构成犯罪,那就不涉及刑事责任,主要的是民事侵权责任和违法行政责任两方面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伪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伪证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但实践中,判定作伪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此时有没有满足法律中......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的诉状范文是怎么样的?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的诉状范文是怎么样的?一、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的诉状范文是怎么样的?原告:陈___,男,1951年9月5日出生,___市___陶瓷有限公司股......


·一、竞拍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一、竞拍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法院对租赁物拍卖是不适用买卖不破租凭的,法院拍卖物品意味着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开始变动,租凭物也成国了抵押物品,如果......


·买房交了首付贷款没批下来能否退房要看协商的结果
      买房交了首付贷款没批下来能否退房要看协商的结果,退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退房,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一般贷款没下......


·居间合同报酬的内容有哪些
      居间合同报酬的内容有哪些居间合同,是一种常用于促成买卖双方交易签订的合同。但是居间合同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报酬的,居间合同报酬的标准的介绍,您了......


·公司债券分为哪几种?
      公司债券分为哪几种?1、按是否记名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


·醉驾肯定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醉驾肯定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


·寻衅滋事罪致轻伤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致轻伤如何处罚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有过错的情况下的分割原则是: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


·现在租房的人越来越多,租房的形式也很多种多样,面的多样化的租
      现在租房的人越来越多,租房的形式也很多种多样,面的多样化的租房形式我国也有针对性的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法规,那么这些法律法规的意义在哪呢,以下......


·作品著作权许可如何缴税 一、作品著作权许可如何缴税?
      作品著作权许可如何缴税一、作品著作权许可如何缴税?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