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状态下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什么状态下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一、什么状态下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①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
  
  ②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
  
  (3)不正当使用商标:商标申请人不正当使用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严重的话会被撤销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一旦过了10年并且过了半年的宽展期的话,那么这枚商标就会被无效。
  
  (5)商标三年未使用: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后,三年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于注册类别上的话,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该商标撤销。
  
  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
  
  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
  
  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
  
  3、30天:若复审失败,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商标无效肯定是因为存在和国家法律制度相违背的地方,申请注册商标是比较特殊的,哪怕是经过漫长的申请周期获得了商标权,可是,其他人若有证据能证明当事人所申请的商标侵犯到了自己的权益,之前为了申请注册商标所做的准备都有可能会付诸东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婚前承诺书怎么写
      我国婚前承诺书怎么写婚前保证书格式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


·企业债权抵押是什么?
      企业债权抵押是什么意思一、企业债权抵押是什么意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民事诉讼结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结案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案,一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二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赠与书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面的书面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二、赠与合同赠与......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最需要的就是忠诚,任何人都无法忍受自己的伴侣出轨。但是,现实社会中总有一些人受不了诱惑而婚内出轨。这时候,很多人认为长痛不如短痛就会选择......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协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协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


·监外服刑多久报到一次
      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没有具体规定,不过一般行为人是需要每周报到的,和管制、假释一样,如果对罪犯采用监外执行的,是需要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是需......


·刑法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


·无偿租赁单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无偿租赁单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无偿租赁单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只约定其中一方需要履行义务,另外一方不需要,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


·合同到期房东收回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合同到期房东收回房子的依据是什么?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2、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