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取保后检察院批捕是合理的吗?

一、取保后检察院批捕是合理的吗?
  
  取保后检察院批捕是合理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二、相关内容拓展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之后对于犯罪嫌疑人还是可以进行批捕的,只要是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都是可以向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申请的,但是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完全恢复人身自由,需要对有关部门对于案件的调查全力的配合,一旦发现有最证明,还是可以进行批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利用广元市政府信息公开?
      如何利用广元市政府信息公开?如今我国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但是身为普通民众,您真的了解应该怎么利用政府公开的信息吗?各位广元市的......


·买划痕险的前提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现在保险公司已经现有的一些汽车保险类别,可也不是说只要投保人想买随时随地就可以的,保险公司这一方自身也要评估相关的赔偿风险的,就像是最近......


·怎么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
      虽然抢劫罪与盗窃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但最大的区别就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隐蔽性和公然性。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区分抢劫罪与......


·一、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否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否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要进行赔偿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符合......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一、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


·假期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假期工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


·商标权可以申请续展吗?
      商标权可以申请续展吗?当然可以,《商标法》第38条第1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


·夫妻关系因什么原因而终止
      夫妻关系的建立本身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而建立的,这样的关系日后也是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终止或解除的。就其中的终止来看吧,您知道夫妻关系一般会因......


·怎样让对方写借条才能算是合法的?
      怎样让对方写借条才能算是合法的?一、怎样让对方写借条才能算是合法的?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对违规司法鉴定人判刑是怎么判的?
      现在的司法取证中,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但进行物证的鉴定时,司法鉴定人员可能会出现了一些违规的鉴定行为,比如,近段时间出......


·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协议管辖是我国三大管辖之一,也是司法实践中人最常用的管辖,对此我国法律是做了明确的规定的。那么您知道协议管辖的法律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