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注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商标注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商标注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2、外国和中国自然人申请,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个体工商户执照副本复印件;执照经营范围须和申请范围一致
  
  3、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洁净、黑白分明,不大于10厘米×10厘米,不小于5厘米×5厘米,一式5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图样5份,黑白商标图样1份)。
  
  4、立体商标:需提供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5、色彩商标:需提交文字说明。
  
  6、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7、《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8、《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9、特殊证明材料:以肖像作商标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书。
  
  二、商标注册人有哪些权利
  
  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不同的主体在申请不同类型商标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注册材料并不完全一致,因而需要申请人先了解清楚商标管理局的规定,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准备提供自己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材料,这样在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才有可能比较顺利的完成申请,顺利获得商标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中的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中的代理人是什么意思在生活中每个人都离不开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能够超越法律,法律保护我们每一个人。在一场法律官司中......


·八级伤残有护工费赔偿吗?
      一、八级伤残有护工费赔偿吗?八级伤残,听到这个不了解的人会觉得这个级别是特别严重的,但其实伤残级别是分为十级的,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


·办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材料:
      办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入职一天也是这家单位或企业的一名员工,所以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一般的单位或企业都有试用期。而且在试用期间双方可......


·我们都知道子女是有财产继承权的
      我们都知道子女是有财产继承权的,也是法律规定的法定遗产继承人,只要按照顺序继承即可,那么身份特殊一点的继子女是否同样享有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利呢......


·景泰县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景泰县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医疗纠纷一般按照赔偿费用的3%-8%的比例收取律师费。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归谁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归谁一、再婚后孩子监护权归谁无论夫妻财产如何分割,与孩子的监护权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


·胎儿继承份额需要保留吗?
      胎儿继承份额需要保留吗?是需要进行保留的;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


·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现在很多房东把房屋出租出去后就什么都不管了,根本不知道还要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那么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什么?......


·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
      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每快到春节的时候,总是有些老板或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懂法律的农民工们总会感到不知所措,不知道可以通过哪些正确的途径......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撤销备案?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撤销备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相关的资料,然后到管理这方面的部门行政窗口来进行一定的撤销备案。1、并非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