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撤销备案?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撤销备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相关的资料,然后到管理这方面的部门行政窗口来进行一定的撤销备案。1、并非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备案程序是行政行为,是否备案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2、购房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合同无效或者申请撤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后,也可以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3、购房合同被认定无效、撤销或者被解除后,对于已经进行的备案可以撤销。二、买方违约,卖方如何撤销登记备案(一)违约责任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如何撤销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 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中,相应的表格(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变更登记申请表、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登记申请表),将申请表内信息填写完毕后,买卖双方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原经过备案的买卖合同、申请表等资料至房管窗口办理。 要提醒大家的是,如二手房买卖合同非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是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备案的),则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合同是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操作,则需买卖双方、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三方一起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在填表过程中,需要注意:1、表格内的经纪机构意见一栏,请在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前,提前填好,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2、表格内的申请人签章栏一栏内的转让人和接收人的签章,必须由当事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签证下,当面签字;在日常生活当中房屋买卖合同他现在管理的是非常的严格的,比如说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就需要双方当事人来进行一个合同方面的备案处理,但是,如果要撤销这种备案的话,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和意愿必须要达成一致,这样才能够申请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光凭打架能解决问题吗?
      虽然我国的国民法律意识现在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打架斗殴这种事还是很常见,特别是街边的大排档这种人员密集,容易激发矛盾的公共场所,导火索可能......


·刑事案件下了批捕书一定会批捕吗?
      一、刑事案件下了批捕书一定会批捕吗?刑事案件下了批捕书一定会批捕的,但是不一定会被最终判刑。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是什么?工程质量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稍不留神就会酿成大祸,所以工程质量是备受重视的。工程质量有专门的组织进......


·贩毒的人吸毒的行为如何认定?
      吸毒,这个行为一般的人一生都是不会去实施的,因为非常的危险,只要涉及到毒品可以说,你的一生就已经是完蛋了,因为毒品有很多非常复杂的化学成分,......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可以争抚养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可以争抚养权吗?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


·什么地区会拍摩托车闯红灯
      机动车区域能拍到,凡是有监控的地方都能拍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罚款20......


·问一下注销他项权证一定要本人吗?
      问一下注销他项权证一定要本人吗?房子他项权证的注销,也就是转房子他项权证是一种明个权利民事权利注销,由上文可以看出来,这种权利的注销不仅仅......


·公民有什么情况会进看守所
      什么情况会进看守所凡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被移送当地相应看守所关押。另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是一样,容易把它们弄混淆。其实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是很大的。工程内容......


·一、农村村民选举有误工费吗?
      一、农村村民选举有误工费吗?选民参加选举政府没有误工费,这是每个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力,不需要误工费,也有个别地方,经济实力强,会发放误工费。......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