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什么叫正当防卫行为?

一、什么叫正当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行为,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他人或者本人的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遣受非法侵害,对非法侵害者予以必要反击的行为。对正当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防卫者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如为了抓获小偷、夺回被偷财物而将小偷的衣服扯破:为了防止被凶徒伤害而用木棒打断了凶徒拿凶器的手臂等。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成立正当防卫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如针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难。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限度条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1、不法侵害的强度;
  
  2、不法侵害的缓急;
  
  3、不法侵害的权益。
  
  认定属于正当防卫的,那么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是属于防卫过当的话,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节,确定构成怎样的犯罪,然后再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依法追究防卫过当人的刑事责任,但此时也是可以对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这也提醒大家,在防卫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卫的限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批捕后能会见家属吗?
      一、被批捕后能会见家属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会见家属的,如果家属想见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见家属,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


·如何保护网贷的出借人 如何保护网贷的借款人
      网络贷款其实主要指的就是P2P,其中也是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而很多时候就会出现借款人借钱不还的情况,这对出借人来讲利益是会受到很大的损害。那在网......


·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是否可以购买?
      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是否可以购买?建议不要购买。购买的二手房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


·第一次开庭与第二次开庭间隔多久时间?
      第一次开庭与第二次开庭间隔多久时间?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之间时间间隔,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


·交强险撞死人怎么赔偿?
      交强险撞死人怎么赔偿?一、交强险撞死人怎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怎么退?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怎么退?1、对于只是私自举办了订婚仪式,邀请双方亲友鉴证,但是并未领取结婚证书,没有做法律程序上的登记手续的新......


·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么?
      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亲手将孩子抚养长大。由此引发的民事诉讼也比较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参考基......


·借款未到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借款未到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一、借款未到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吗个体工商户可以有字号,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个体工商户从事经......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抗辩”在平常生活当中,很多人都只当成种语言的争执与反驳,并不会对它有过多意义上的想法,特别是当它成为一种正当的行......


·事实婚姻离婚判决依据有哪些
      事实婚姻离婚判决依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21日)第六条规定:审理事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