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条件

故意毁坏财物是指主观上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使财物所有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从而达到发泄自己的仇恨、忌妒等目的。当被损害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时,便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注意的是,此犯罪行为的目的是毁坏财物,而不是侵占获取财物;毁坏财物指的是通过一定方法(比如砸、摔等)使物品失去一定的财产价值或使用价值。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故意毁坏公有、私有物品,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的;故意毁坏供需物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毁坏物品达到诬陷别人的目的,给别人造成财产以及名誉损失的。构成故意损害财物罪的条件:1、必须是主观意识上故意去毁坏财物的,不管通过直接还是间接方法,都可构成损害财物罪。非主观故意、过失造成财物毁坏的,不构成财物损害罪。2、故意毁坏财物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恶劣的影响和结果达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的,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失不严重、达不到标准的不构成此罪,只需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给予惩罚。故意毁坏罪起诉标准: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比如造成他人心理、精神方面的伤害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行为造成财产损失金额不同或者情节严重程度不同的,分别判处以处罚金、拘役、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财物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除了对其做出刑事处罚外,还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监护人服刑抚养权变更是否可以?
      一、监护人服刑抚养权变更是否可以?可以的,《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没有见证人的打印遗嘱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注册资本的设置标准是什么?
      注册资本的设置标准是什么?《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2)以商品批发......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产生停工窝工损失的承担
      关键是要正确界定损失与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不应判定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停工损失费的承担,必须先分清哪些损失是无效合同造成......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谁
      针对不同的犯罪,在侵犯的对象上面肯定是不太相同的。就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来讲,具体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那就诈骗罪而言,诈骗罪侵犯的对......


·借款签的协议还没到期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借款签的协议还没到期可以到法院起诉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协议未到期的,债权人一般是不能起诉债务人违约的,但如果债权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债......


·参与寻衅滋事并未动手被刑拘会被判刑吗?
      参与寻衅滋事并未动手被刑拘会被判刑吗?一、参与寻衅滋事并未动手被刑拘会被判刑吗?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只要是在场参与的,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虽然为了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各责任主体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施工工程中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


·一、有交强险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有交强险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


·精神病患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


·法院裁定驳回劳动仲裁裁决可以吗?
      法院裁定驳回劳动仲裁裁决可以吗?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被驳回起诉后,劳动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