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有抚养费吗?

一、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有抚养费吗?有,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即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二、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综上所述,有没有抚养费得根据伤残鉴定的结论才能有准确的答案,不能说受害者才刚开始申请伤残鉴定,就意味着侵权人必须要给之前的抚养人支付抚养费了。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和被抚养人的年龄以及当地的人均消费性支出有着很大的关系,相关法律制度中有明确的计算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租客续租几个月需要签合同吗?
      租客续租几个月需要签合同吗?一、租客续租几个月需要签合同吗租客续租房屋几个月的,是否签订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如果不签订新合同的,原......


·酌定量刑法定量刑的区别有什么?
      酌定量刑法定量刑的区别有什么?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


·构成胁从犯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一、构成胁从犯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采取了以作用为主、以分工为辅的分类原则,即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


·正当防卫与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与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时的手续是怎么规定的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时的手续是怎么规定的?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时就不需要再提供什么手续了,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后,股东的资本金不再需要存入银行,并由会......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能够证明伤者是具备工作能力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个人应该如何讨债 追讨债务的手段有哪些
      在实践中,您可能遇到过这样的债务人,他们在借钱的时候,好话连篇,等到该还钱的时候,就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那么,面对这些债务人欠债不还......


·河南非法集资通缉人员不自首应该怎么办?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如果一个人犯罪的话,自首对他的判刑是有责帮助作用的。因为在我国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犯罪......


·合伙创业股东没钱投资了怎么办?
      合伙创业股东没钱投资了怎么办?一、合伙创业股东没钱投资了怎么办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有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


·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
      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在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旦债务人无法按规定处理事情,债务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权属于物权法中......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经济补偿金吗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